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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门劳工走水严重的后果
1、走水货的数量符合海关免税携带的要求则不构成犯罪。带水货的行为在我国是违法的,如果被海关抓到,那么就会对行为人进行罚款,而且所带的水货会被没收,然后进行变卖,变卖,上缴国库。走水货的数量符合海关免税携带的要求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走水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六十
3、三、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二条,修改为: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人民法院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5、(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6、(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7、(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8、水货就是在某地区没有正规销售代理的情况下直接在该地区销售的产品。因此,水货并非不合法的产品。不过水货因为没有正式的代理销售商,因此售后服务往往没有保障,而且产品的驱动程序、说明书和操作系统的语言版本、甚至电源插头的构造往往和销售地区的不同澳门景点推荐。有时候,行货的代理商为了生存,会采取打击水货的手段,例如不为水货提供保修和售后服务就是最常见的一招。
二、澳门的员工下了班走水什么意思
1、意思是员工下班后进行非法带货的行为的意思。
2、走水是一种国际或地区间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是逃避海关监管、偷漏关税的非法、变态贸易行为。澳门的员工下了班走水的意思是澳门的员工下了班后进行非法贸易的行为的意思。
3、正常"走水"被抓最多是罚款或扣货,如果走的太多或走私的物品价值高(如名贵烟﹑酒)则有可能会被起诉,甚至要在大陆坐监澳门打卡景点。
三、澳门走水几次就不续签了
5次。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中国澳门续签相隔的时间,有两个时间点,即3个月1次、1年1次,走水5次即可不需要进行续签。签注是印于港澳通行证上的,证明通行证持有人可合法前往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注释。签注会注明持有人此次前往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目的、行程时间。
四、澳门劳工走水拍通行证有影响吗
澳门劳工走水拍通行证有影响。身份变成水客而不是劳工了,司警会警惕的澳门推荐景点。劳工事务局是负责协助制定及执行劳动、就业、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培训政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部门。促进对劳动、就业、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培训的社会环境的分析及研究,以便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及经济政策总方针内订定劳动政策的措施。协调为执行劳动政策所开展的活动,并致力促进就业及职业培训。透过与涉及劳动关系发展的社会夥伴经常保持对话,致力于劳动关系的发展。负责执行并跟进与劳动关系及劳动条件有关的行政或立法措施。促进和举办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意识的活动,达致消除或有效控制危害在职人士安全与健康的风险,并推行该范畴内的适当措施。促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外的公共部门及私人实体在劳动范畴内的交流和合作。推广及执行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劳工公约的规定。
五、澳门走水是什么意思
1.指员工下班后进行非法带货的行为。这是一种国际或地区间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目的是逃避海关监管、偷漏关税。
2.指在赌场中进行的一种赌博形式,即根据赛事的赔率以现金押注,赌局结束后根据获得赔率结算奖金。这种赌博方式在澳门赌场中没有次数限制,可以在一天内多次进行。
请注意,无论哪种情况,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请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行事。
六、澳门走水货抓了怎么处理
1、法律分析:走水货的数量符合海关免税携带的要求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走水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