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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门的详细信息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份,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西岸,毗邻广东省,与香港相距60公里,距离广州145公里。本地时间比格林威治子午线时间早8小时。
澳门的总面积因为沿岸填海造地而一直扩大,已由19世纪的10.28平方公里逐步扩展至今日的27.3平方公里,面积约是香港的四十分之一、新加坡的二十三分之一。澳门包括澳门半岛、仔和路环两个离岛。半岛北面与中国大陆相连,南面分别由嘉乐庇大桥、友谊大桥和西湾大桥与仔连接;至于仔与路环,则由全长2.2公里、6线行车的路连贯公路相接。
在2005年3月底,澳门居民约有46.98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17,000人。澳门半岛北区更为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区之一。
澳门人口近20年快速增长,每年以接近4%的幅度增加。人口的流动性相当大。全年人口流动量高达2,500万人次。
根据2004年底的统计,澳门人口当中,52%为女性。在年龄组别方面,17.1%为15岁或以下,74.8%介于15到64岁,8.1%为65岁或以上。两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均超过78岁。
2001人口普查显示,43.5万居住人口中,中国籍居民占95%,葡国籍占2%及菲律宾籍占1%。
澳门的官方语文分别是中文及葡文。澳门以中文为日常用语的居住人口超过97%,而使用葡萄牙语的人口则为0.7%,其余人口使用英语、菲律宾语及其它语言。
居澳时间方面,超过80%人口在澳门居住超过十年。至于出生地点,在澳门或是在中国大陆出生的居民各占约45%,在其它地方出生者不足10%。
澳门的气候炎热而潮湿,全年温差较大, 6月至9月的气温可高达摄氏30度以上, 11月至2月则可低至摄氏10度以下,但平均气温很少低于摄氏14度。每年的台风季节,澳门都有可能受到来自南太平洋的热带风暴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澳人治澳」是指由澳门人自主管理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澳门当地人组成。按照基本法规定,「澳人」就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包括符合基本法规定条件的中国人、葡萄牙人和其它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院长及检察长必须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中部分职位还必须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高度自治」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干预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权力。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为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央政府保留了必要的权限。例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的行政机关。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提出法案、议案,草拟行政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
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在本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
行政长官的主要职权包括:领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执行基本法和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制定行政法规并颁布执行;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总局局长和海关关长等主要官员,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委任部分立法会议员;任免行政会委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长,及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检察长的职务;任免各级法院院长和法官、检察官、公职人员等;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解散立法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行政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行政会委员的人数为7至11人。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行政会会议。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大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除第一届另有规定外,每届任期4年。
任期至2001年9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有23名议员,其中8人由直接选举产生、8人由间接选举产生、7人由行政长官委任;2001年10月就职的第二届立法会有27名议员,其中10名由直接选举产生、10名由间接选举产生、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任期至2005年;第三届及随后的每届立法会议员数目为29人,其中12名来自直接选举、10名来自间接选举、7名为行政长官委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修改、暂停实施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政府提案决定税收,批准由政府承担的债务;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就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接受澳门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等。
在特定情况下,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终审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继续保留。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其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和他属下的机构拥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力,其工作不受特区政府任何部门、官员和社会人士的干扰。
为了扑灭贪污和行贿受贿,特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肃贪、防范、立法、教育着手,建立一个廉洁法治的社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根据基本法设立。审计署独立工作,不受干预。审计长对行政长官负责。审计署致力完善公共部门的内部监管制度,透过审计工作,发挥对公共行政的促进作用,强化公共财政管理运用效率。
警察总局局长于2000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警察总局主要任务之一是统一指挥治安警察局与司法警察局,以进一步加强两个警务机构的合作。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局长属主要官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设立澳门海关,以统一执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及保护工业和知识产权的工作。在设立海关前,有关工作由经济局与水警稽查局共同负责。海关关长于2000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委出并于2001年9月就职。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关长属主要官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建立在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基础上。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区的法律制度以大陆法为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换言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澳门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只要不抵触基本法,仍继续生效。
《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法典》是澳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
有关国防、外交及其它在澳门特区自治范围以外的事务的全国性法律,可由特区公布或自行立法,在澳门施行。
《基本法》保障澳门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自由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多项国际劳工公约中适用于澳门的条文继续有效。
澳门特区继续遵行各项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
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的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
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特区继续保留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
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由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选用法官以其专业资格为标准,符合标准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目前有数名资深葡人法官在各级法院服务。
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特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检察院的组织、职权和运作由法律规定。三名资深葡人检察官现时受聘于检察院,其中一人担任助理检察长。
澳门是微型海岛经济,经济规模无可避免地受市场、资源和结构等方面的局限,但仍然是亚太区内极具经济活力的一员。
随着博彩旅游业的增长持续向好,2004年本澳经济实质增长率达28.0%,以当年价格计算,2004年全年本地生产总值为826.9亿澳门元。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为180,965澳门元,相当于22,620美元,等如香港的97%。
本地生产总值经2004年高速增长后,2005年的增长速度回復正常,继第一季錄得8.6%的实质增长后,第二季录得8.2%的增长。
虽然澳门的经济规模不大,但具有开放和灵活的特点,在区域性经济中占有独特的地位。传统上,澳门的经济以出口为主,在加工业进行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同时,服务出口在澳门整体经济上所占的比重变得越来越大。
澳门是中国两个国际贸易自由港之一,货物、资金、外汇、人员进出自由。特区政府成立后,把维护和完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施政的主线,营造受国际社会认同、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和法治严明的市场环境,确保经济制度不受干扰和影响。
2001年3月,世界贸易组织对澳门进行每6年一次的贸易政策审议,在报告中对澳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予以肯定,指出特区成立以来经济运作正常,澳门仍然是世界上贸易和投资政策最自由开放的地区之一。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亚太地区、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特区政府经济总的施政方向是:把握机遇,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增强本澳的竞争优势,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提升龙头产业,稳定传统行业,扶持新兴行业,加快经济复苏步伐,保持和巩固本澳经济发展的势头,为本澳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旅游博彩业是澳门主要的经济动力之一,其中包括作为澳门最大直接税来源的博彩业,及其它如酒店、饮食、零售等行业,对推动澳门经济的发展相当重要。
迅速发展的旅游业及服务业是澳门最重要的外汇来源,90年代以来,澳门旅游业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自1992年起,旅游业的收入已经超过出口产值。特区政府成立后,旅游业发展步伐更为迅速。
2005年上半年,旅客入境总数逾892万人次,较2004年同期增加超过15.4%。访澳旅客最多的三个市场分别依次是内地(499万)、香港(265万)和台湾(74.4万)。截至2005年6月底,酒店业可供应用客房总数为10,571间,上半年平均入住率为66.48%。
2005年第二季,来澳旅客平均逗留1日,人均消费为1,334元(166.75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12%,其中以国内旅客的消费最高,达2,856元(357美元)。
2004年全年旅客入境总数逾1,667万人次,较2003年的1,189万人次增加超过40.3%。
近十年来,博彩业在澳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一直维持在30%左右,特区成立后,治安稳定,博彩业亦重拾稳定的增长,至2002年上升至澳门整体产业的33.3%。
2005年上半年,澳门的博彩业录得225.7亿澳门元(28.2亿美元)的毛收入,约等于拉斯维加斯市同期博彩业收益(37.2亿美元)的75.8%,缴纳的直接税近85.2亿澳门元(10.7亿美元)。
澳门制造业是以纺织制衣业为主,且以劳动密集和外向型为模式发展,大部份产品销往美国及欧洲。
制造业在澳门历史悠久,早期以炮竹及神香为主,而目前仍然是澳门制造业主力的纺织制衣业始于60年代,70年代至80年代进入黄金时期,除纺织制衣业之外,玩具、电子和人造丝花等工业亦蓬勃发展。踏入90年代,澳门受到欧美两大出口市场经济疲弱、本地工资上涨的影响,加上新兴工业国家在产品价格上的竞争,制造业发展的步伐明显放缓。
2005年上半年本澳总出口值为73.9亿澳门元(9.24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27%,当中纺织品及成衣产品占比重72.5%。本地产品出口为48.5亿澳门元(6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35.8%,再出口总值25.4亿澳门元(3.18亿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1.1%。
以出口市场计算,57%的本地产品销往美国及欧盟,分别占45.9%及11.1%。
全球成衣贸易配额制度于今年取消后,澳门的制造业正面临重大的挑战。为此,特区政府率先向中央政府提出与珠海合建跨境工业区的概念,以便结合两地的生产优势,为制造业提供条件,面对新挑战。有关计划获中央政府批准后,澳门、珠海双方已初步同意选址澳门西北区的青洲,填海造地,兴建跨境工业区,填海及相关工程经已动工,双方亦已开始招商的工作。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包括发展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以及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是特区政府既定的发展策略。
面对中国加入WTO及新一轮改革开放,澳门将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逐步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服务中心,为外商到珠江三角洲投资和发展提供合作的平台。
特区政府也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有效发挥本澳与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及「国际华商经贸会议」亦先后在澳门举行,突显了澳门连接珠江三角洲、葡语国家和世界华商之间的平台作用。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上,参与各方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确立了彼此间的合作,并同意在2006年再在澳门举行论坛和部长级会议。
二零零五年第二季的勞动人口估计为24.2万人,其中就业人口占95.8%,失业人口占4.2%;勞动力參与率为62.2%,男性及女性的勞动力參与率分别为69.4%及55.7%。
博彩业在澳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19世纪中叶。踏入20世纪,博彩业结合旅游业的发展,成为澳门经济支柱之一,更为澳门带来「东方蒙地卡罗」的称号。
2004年,澳门的博彩业的毛收入比2003年增长43.4%,录得423亿澳门元(52.9亿美元),约等于拉斯维加斯市同期博彩业收益(67.9亿美元)的75.8%,缴纳的直接税逾152亿澳门元(19亿美元)。
2005年上半年,澳门的博彩业录得225.7亿澳门元(28.2亿美元)的毛收入,约等于拉斯维加斯市同期博彩业收益(37.2亿美元)的75.8%,缴纳的直接税近85.2亿澳门元(10.7亿美元)。
自1962年起,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取得博彩专营权,经数次续期,专营合约至2001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合约规定,专营公司每年向政府缴付博彩税,税率经多年修订,至2001年为专营公司总收入的31.8%。在二十世纪90年代,政府约一半的年度收入来自博彩税,差不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娱乐公司在专营时期的最后数年间,每年毛利都在130亿到180亿澳门元之间,而政府的博彩税收入则在42亿到59亿澳门元之间。
除娱乐场博彩外,澳门的博彩活动还包括赛马、赛狗、「白鸽票」彩票和近年兴起的「足球博彩」。
特区政府成立后,决定待博彩的专营权于2001年底期满后开放博彩业,藉此发展具竞争力的博彩业,为澳门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且进一步巩固澳门作为区域内博彩中心的地位。
由于博彩业在澳门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区政府在整个开放过程,包括成立研究博彩业发展的专责委员会、聘请顾问公司深入研究探讨,抑或制定相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招标程序,皆以审慎、严谨的态度展开各项工作。
立法会在2001年8月底正式通过16/2001号法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法律除明确界定娱乐场及幸运博彩的意义外,并就批给制度、条件及竞投工作等定出多项规定。
在通过《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后,政府即着手制订一系列相关的行政法规,作为对法律的补充,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有关工作。
2001年10月31日,行政长官透过批示正式设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首次公开竞投委员会」,以统筹有关招标竞投程序的工作,并向行政长官就发出博彩经营牌照作出建议。委员会共有8名成员,由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担任主席。
竞投招标工作于11月2日正式展开,设于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竞投委员会开始接受投资者索取资料及递交标书。博彩牌照竞投招标工作于12月7日结束,竞投委员会共收到21份标书。提交标书的公司所代表的资金分别来自本地、香港、美国及马来西亚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一个区域性的非主权实体,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建立了广泛和密切的关系。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澳门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科技、体育等适当领域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截至2004年年底,在澳门特区执行领事职务的国家共有69个。其中,葡萄牙和菲律宾在澳门特区均设有总领事馆(菲律宾驻澳总领事馆未开馆,菲驻港总领馆暂时在澳门特区执行领事职务)。
驻港总领事馆领区包括澳门特区的国家有50个:比利时、德国、瑞典、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瑞士、芬兰、尼日利亚、以色列、西班牙、荷兰、日本、美国、意大利、韩国、印度、法国、智利、波兰、马来西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捷克、孟加拉、土耳其、希腊、英国、阿根廷、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罗马尼亚、南非、委内瑞拉、秘鲁、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老挝、匈牙利、安提瓜和巴布达、埃及、缅甸、尼泊尔、柬埔寨、越南。
在澳门特区委派名誉领事的国家共12个:马里、法国、英国、几内亚、莫桑比克、秘鲁、不丹、苏里南、爱沙尼亚、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尼日尔。
驻港名誉领事馆领区包括或扩大至澳门特区的国家共8个:坦桑尼亚、卢旺达、纳米比亚、埃塞俄比亚、乌拉圭、挪威、肯尼亚、斯里兰卡。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51个国家及12个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待遇:土耳其、日本、以色列、印尼、南韩、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黎巴嫩、蒙古、丹麦、比利时、立陶宛、冰岛、西班牙、匈牙利、希腊、克罗地亚、波兰、芬兰、法国、安道尔、直布罗陀、拉脱维亚、英国、保加利亚、爱尔兰、挪威、捷克、荷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奥地利、意大利、塞浦路斯、爱沙尼亚、瑞典、葡萄牙、德国、摩纳哥、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阿鲁巴、瓜德鲁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荷属安的列斯、智利、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南非、埃及、留尼旺、马里、马约特岛、纳米比亚、坦桑尼亚、基里巴斯、法属波利尼西亚、萨摩亚、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法属南半球和南极领地。
另外,约旦容许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在抵埗时始实时办理入境签证。
特区政府致力加强与东亚地区的伙伴合作关系,借此推动澳门的经济发展。其中,日本与新加坡是澳门发展区域合作的主要伙伴。
行政长官何厚铧先后出访新加坡和日本,寻求进一步拓展澳门与该等地区在经贸、旅游、技术和学术上的合作和交流。其中,新加坡民事服务学院与澳门行政暨公职局合作,为澳门各级公务员开办一系列的培训课程。
虽然澳门人口只有46万,但每年接待逾1,000万旅客,旅游业是这个城市最重要的经济支柱。特区政府明确订定以博彩旅游业为龙头、以服务业为主体,其它行业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巩固澳门在区域经济中的独特角色。
2005年上半年,旅客入境总数逾892万人次,较2004年同期增加超过15.4%。访澳旅客最多的三个市场分别依次是内地(499万)、香港(265万)和台湾(74.4万)。截至2005年6月底,酒店业可供应用客房总数为10,571间,上半年平均入住率为66.48%。
2005年第二季,来澳旅客平均逗留1日,人均消费为1,334元(166.75美元),较2004年同期下跌12%,其中以国内旅客的消费最高,达2,856元(357美元)。
2004年全年旅客入境总数逾1,667万人次,较2003年的1,189万人次增加超过40.3%。
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面貌、不同风俗包容共存的人文环境、以及独有的博彩娱乐一直是澳门重要的旅游资源。
澳门素有东方蒙地卡罗之称,博彩业是澳门旅游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设于澳门和离岛的多间娱乐场,客源亦以入境旅客为主。
特区政府在2001年宣布开放博彩业,并于2002年初,向三家在不同型式的博彩旅游活动中具有丰富经验的公司发出博彩经营准照,推动博彩业迈向多元化,以娱乐渡假及会议旅游等不同特色招徕旅客,使博彩娱乐成为一项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
除此以外,澳门市内别具特色的旅游景点还有:位于炮台山上的澳门博物馆,收藏了展现澳门历史的物品,并定期举办与澳门历史有关的展览。此外,多所专题博物馆,例如大赛车博物馆、葡萄酒博物馆、海事博物馆、澳门艺术博物馆等等,再加上位于新口岸海旁区的观音像、矗立于路环最高点的汉白玉妈祖像、南湾湖的音乐喷泉,向旅客展现了澳门多姿多彩的不同面貌。
二、澳门屈辱史
1、澳门之名,葡萄牙人施行并沿用。
2、1842年宣宗道光二十二年,中英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腐败无能,国势日颓。1844年9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宣布澳门为“自由港”;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澳门总督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将澳门改为自由港,不准在澳门的中国海关和税馆继续存在,中国官员及家属被迫全部撤离。从此,葡萄牙占领澳门,不仅停止向中国政府缴纳租金和关税,反过来向澳门华人征收田赋,正式取得了澳门的行政权,并向东北扩展地界。因而激起华人反抗,同年八月发生亚马留被华人青年斩杀事件,中葡(澳)关系一时紧张。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国交澳门地租。1851年,葡萄牙占领氹仔。
3、1864年,葡萄牙再占领路环,设立“海岛镇行政局”。1862年穆宗同治元年,葡派澳督基马拉士到北京同清政议约,被清廷拒见,只有住在法国使馆内,由法国大使代表洽约。初时,清提出收回澳门,恢复在澳门设官衙收租税。但葡要先解决亚马留被杀问题,经过一番争持,最后达成协议,清政府可以继续在澳门设官府衙门,但不得再提收租。法大使代表葡国同清签约,葡未签字。1864年同治三年,葡派遣使节到北京换文,清发现条约的中文本予法文本不符,法文本不是将澳门规定为广东省的一部分,而是已经脱离中国的地区,结果换文拖下来。直至1887年光绪十三年三月,葡利用清政府派拱北税务司金登千(英国人)前往里斯本交涉鸦片走私问题之机,旧事重提,搞了一个“中葡会议草约”。同年十二月,中葡签订“和好通商条约”,被迫确认“葡国永远管理澳门”,但同时规定,“现经商定,俟两国派员妥为会订界址,再行特立专约”。此后双方多次会商,均无结果。
4、1883年,葡萄牙再占领望厦、青洲。1887年,当时的葡萄牙政府方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区治理它处无异”。
5、1928年4月,中国政府通知葡国政府终止“和好通商条约”,未有结果。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香港和中山都陷落在日军手裹,而澳门名义上仍在葡国统治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及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澳门的地位一直未变。但是过去长期以来,澳门发展缓慢。
6、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这使普遍居民大小程度的不满;从1849年8月29日沈志亮杀害亚马留总督始,直至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学校事件而触发“一二‧三”事件,显示民间对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一直深感不满。
三、关于澳门的常识有哪些
简称澳。位于中国南海之滨。珠江口西侧,由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组成,北与广东珠海相连,西跨莲花大桥与珠海市横琴岛相通,东与香港隔海相望。总面积28.6平方千米,属亚热带气候。澳门人口48.8144万人(2005年),居民以华人为主,而葡萄牙人及其他外国人则占5%左右。葡萄牙语及汉语是现行官方语言,但市民日常沟通普遍讲粤语。
澳门地区原属广东省,1535年起被葡萄牙殖民者逐步强占,历时400年之久。1999年12月20日起,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是一个自由港,历史上曾经极为繁荣。随着香港的开埠、发展,澳门作为转口贸易商埠的经济重要性逐渐下降。
澳门是世界四大赌城之一,当地最大的赌场葡京娱乐场是澳门最吸引游客的地方。
澳门位于我国大陆东南部沿海。正处珠江口西岸,与香港、广州鼎足分立于珠江三角洲的外缘。东隔伶仃洋与香港相望,西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湾仔镇一衣带水;北边以古老砂堤与珠海市的拱北相连,陆界只有240米;南面濒临浩瀚的南海。澳门半岛是由一条狭长地带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拱北区连接而构成,南北长约4千米,东西最阔约1.8千米。半岛上有多个小丘,最高的是松山,海拔91.07米,其他大都在海拔50~75米左右。
澳门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气候。光、热充足,温暖湿润,夏长冬短。雨量充沛,但每年常受台风和暴雨危害。年平均气温22.3℃,最冷月1月份平均气温14.5℃;最热月7月份平均气温28.6℃,年平均雨量2031.4毫米。
1969年,人们以填海的方式在氹仔岛与路环岛之间筑成一条约2225米长的连贯公路;1974年,澳门半岛与氹仔岛之间修建了一条长约2570米的跨海大桥,其东面又于1994年修建成一条长达4380米的友谊大桥。从此,原来隔海相望的半岛与两个离岛连成一体。1995年11月,澳门国际机场建成启用,每天大约有60班飞机,飞往十多个国家及中国内地十多个城市。而在澳门与香港之间则有快速运输船队,每隔15至30分钟来往一班船,航程大约60分钟。
20世纪70年代以来,澳门经济发展迅速。形成以工业、旅游博彩、建筑业为三大支柱的经济结构。工业以外向型出口加工工业为主,主要有服装、纺织品、电子、玩具等产品,以博彩带动的旅游收入在澳门的年总收入中占50%左右。
澳门曾经是宗教文化中心,既有儒、释、道等古老的中国宗教,也有后传人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宗教文化的多元化在澳门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妈祖在这里都有保留。因此,一年之中,澳门地区都洋溢着中西节日的喜庆氛围。其中本地华人对农历新年、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非常重视。而与宗教、习俗有关的节日,如娘妈诞、醉龙醒狮大会、圣母花地玛出游等也有庆祝活动。
妈祖阁海拔73米,又称天后庙、妈阁庙。庙宇背山而建,面临大海,周围古木参天。风光优美迷人。庙宇内的主要建筑包括大殿、弘仁殿、观音阁等。
大三巴牌坊位于大三巴街附近。为圣保罗教堂遗址,前身为教堂的前壁。该教堂建于1637年,1835年毁于大火。只留前壁遗存至今。是澳门最著名、最古老的建筑之一,而且还是澳门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恢弘高峻。造型雄奇,充满宗教色彩的雕塑。风格独特的造型,使整个建筑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教堂属巴洛克式建筑风格。
俗称观音堂,创建于明朝末叶天启年间。至今已有380多年历史。与妈阁庙、莲峰庙并称为澳门三大禅院,是中国南方少数至今保存得极好的禅宗寺院之一。澳门八景之一的普济寻幽指的就是这里。普济禅院为三进式建筑,首座为大雄宝殿。二进为长寿佛殿,三进为观音殿。整个庙宇巍峨壮观,古朴典雅,构筑精美。庭院广阔。香火旺盛,是港澳罕见的佛寺建筑群,寺院气氛相当浓郁。
松山灯塔是远东最古老的海岸灯塔。位于澳门半岛东部东望洋山山顶。灯塔始建于清同治三年(1864)。1865年9月24日晚建成启用。灯塔高13米,可向澳门四周海域循环照射达25海里。通宵不停。塔内构造简单,射灯设在塔顶,有一道曲折楼梯回旋而上。最初用火水灯发光,用木轮绳锤等物利用摆力使灯光循环旋转,由澳门土生葡人加路士·域臣第·罗查设计而成。1874年的甲成风灾将灯塔毁坏。使之停止运作30余年,后经长时间修理,改用新机器。配上法国反射镜,于清宣统二年(1910)六月二十九日晚重新投入使用。至今仍发挥着导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