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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可以呆几天
1、法律分析: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二、广州澳门签注一次后隔多久可再签
广州澳门签注一次后隔三个月或一年后再签。
根据目前的规定,只能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一年一次的澳门签证,申请时澳门个人游签注距上一次签注时间间隔不足两个月的,不能申请。如11月去过一次澳门,要到第二年1月才能再申请去澳门。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3、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实行“全国通办”;
4、申请人异地申办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立等可取。
综上所述,首次办理须本人至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三、广州哪里有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
1、广州自助签注机地点(仅列举主要 30处)
2、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解放南路 155号
3、越秀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越秀点)海珠中路 72号
4、越秀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东山点)东华东路 367号
5、海珠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龙大街 18号
6、滨江东路 883号丽景湾一楼赤岗派出所
7、新港西路 142号大院 5号楼新港派出所
8、洪德路 183号保利花园楼下南华西派出所
9、荔湾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荔湾点)光复中路 245号
10、荔湾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芳村点)鹤洞路 42号
11、天河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天河区软件路 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2楼
12、体育西横街 193号天河南街道办事处
13、林和西横路 101号林和街道办事处
14、白云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白云大道北 331号
15、黄埔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港湾路 83号二楼
16、南沙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南沙凤凰大道 1号E栋南沙政务中心
17、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大北点)市桥街大北路 67号
18、番禺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富华点)市桥富华东路 155号
19、花都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 185号
20、增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荔城点)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金徽路 3号
21、增城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新塘点)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 40号
22、从化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从化城郊街河滨北路 128号
23、广州港公安局办证大厅黄埔港前路 581号
四、外地港澳通行证可以在广州续签吗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1、本人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即可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持港澳通行证、代办人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可由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或代办,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陪同或代办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3、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单位出具意见,即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盖章签字,并勾选相应的签注选项。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
五、外地港澳通行证可以在广州签注吗
外地港澳通行证可以在广州签注。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1类人员:持有广州居住证的就业人员。(省内户籍的不需要提供了)
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第3类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4类人员:第1、2类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5类人员:60周岁(含)以上老人。
第6类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六、广州港澳通行证签注怎么办理
港澳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一、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签注(一)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二)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四)内地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4、企业机构人员还需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的说明。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有效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五)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依亲的,申请“逗留”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内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赴澳门随任的,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六)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