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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旅游无上限(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

澳门旅游B 2024-04-26 2
澳门旅游无上限(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摘要: 本文目录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自驾游去澳门旅游需要办什么手续吗澳门新逗留及许可规章一、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去澳门可以携带的现金数量,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本文目录

  1. 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
  2. 自驾游去澳门旅游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3. 澳门新逗留及许可规章

一、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

去澳门可以携带的现金数量,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1.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可以无需申报携带入境。

2.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在入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

3.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4.超过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需向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

二、自驾游去澳门旅游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澳门一共有三个部分:一个澳门半岛、以及氹仔和路环两个离岛。北边的澳门半岛与珠海直接相连,南面的两个离岛则通过西湾大桥、澳氹大桥、友谊大桥三座大桥与半岛相连。

去澳门自驾游需要申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去办理,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2张2寸白底彩照;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批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之后,还要单独办理澳门签证,团队旅游要办理L签,个人旅游要办理G签,每次逗留都不能超过七天,一般自受理起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了。

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加签所需材料包括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港澳通行证、留有足够的空白签注页、本人照片等,再次申请可以亲自去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时还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大概在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搞定,非常有效率。

●普通旅客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签证+机票赴澳门可逗留7天,逾期逗留罚款500/天。广东旅客自签发日期起间隔两个月即可续签。

●卡式通行证在珠海关口和澳门关口可选择自助过关,持L签旅客也可自助通关,不需要买关服务。本子通行证如果没有办理指纹采集需要排队过关。

●拱北口岸高峰期:出境高峰9点~12点;入境高峰:16点~21点。●有条件的朋友可以选择在珠海住,早起过关

●横琴口岸地点较远,比较适合去凼仔岛的旅客。出境高峰:9点~11点;入境高峰:18点~20点。

普通旅客从珠海到澳门的关口一共有两个:

●拱北口岸(早上6:00-次日凌晨1:00)适合人群:前往新马路、大三巴等景点

●横琴口岸(24小时通关)适合人群:前往澳门威尼斯人、新濠天地、澳门银河等地。

●除了每年的12-1月的冬季,澳门大部分天气都比较温暖,太阳也比较猛。每年的5到10月,尤其7-9月是台风季,降水相对比较多。

●去澳门,除了防晒一定要记得随时带伞以防万一。另外冬天早晚温差较大,出门记得带上一件外套。

●澳门的主要语言是粤语。随着内地旅客的增加,越来越多澳门人也会说普通话(虽然发音有点不正)。

●澳门的通用货币是葡币,港币。随着内地旅客越来越多,很多餐馆商店也渐渐开始收人民币,但很多都按1:1,很不划算。

●珠海和澳门口岸附近非常多兑换货币的,记得货比三家和认真数好有没有假币。

●澳门很多景点和公众地方都有免费wifi比如wifigo,也可以提前在支付宝或运营商买好境外流量,无忧行比运营商便宜一半。

●出了澳门关闸就是各大娱乐城的免费大巴(发财车)。去程发财车可以免费带你到澳门的各个繁华地带,服务态度好,巴士上还有免费Wifi。

●出拱北口岸(关闸)顺着人流前行20米,有标示,右转下电梯,就是关闸总站。想去哪里都有直达车。注意澳门巴士是6港元起步!澳门巴自动投币,要提前备好零钱。

●如果觉得准备零钱比较麻烦,可以在便利店买澳门通,押金30,充值一次最少50。“一人一卡”使用,1小时内有一次免费换乘。但是一年只来一两次澳门的旅客们,还是坐发财车或者找零钱比较好!

●每天下午5点左右是交通高峰期,车多人多,公交巴士还是发财车,完全挤爆了!而且澳门道路较窄,车辆多,塞车是不可避免的。

澳门景点不多,多为历史文化景点或娱乐场,而且非常集中。

●澳门半岛:(中部)澳门博物馆、大三巴牌坊、大炮台、东望洋炮台及灯塔、议事亭前地、圣母玫瑰堂、卢家大屋。

(西部)澳门旅游塔、妈阁庙、海事博物馆、港务局大楼、圣若瑟修院及教堂、岗顶剧院、澳门邮政局大楼、郑家大屋、圣老楞佐大教堂、亚婆井前地。

(东部)葡京酒店、金莲花广场、渔人码头、金沙酒店、澳门艺术博物馆、望海观音。

●氹仔岛:威尼斯人度假村、澳门银河度假村、新濠天地、新濠影汇、摩珀斯酒店、巴黎人、永利皇宫官也街、龙环葡韵住宅式博物馆、黑沙海滩。

●澳门也是个购物小天堂,种类多,价格也跟香港差不多。

●奢侈品:新八佰伴、各大酒店商场、一号广场

●化妆品:SaSa、屈臣氏、万宁、卓悦、卡莱美、新八佰伴、DFS

●运动:水坑尾、地堡街、新八佰伴、威尼斯人、金沙

●保健品:各大药房、万宁、屈臣氏、楼上

●生活用品、进口食品:来来超市(最大型的,随处可见,价格适中)、新苗超市(最物美价廉)、新花城(24小时营业)

●每个旅客到澳门都会买些手信送给亲友。澳门的手信多数就是肉脯、杏仁饼、花生糖、凤凰卷等等。

●大三巴一带:各大手信店聚集地,但人很多。

●官也街:有著名手信,也有经典老铺,人没有大三巴多。

●每年的圣诞、元旦都是澳门各大商场打折力度最大的时候,想扫货一定不能错过!

●建议大件的东西或者豪买就刷卡,不用兑换那么多现金。而且澳门很多商家都支持支付宝或银联付款,想换钱建议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对比下来汇率最合算,而且最安全。

●澳门作为“创意美食之都”,上到米其林星级,下到街边小车档,新开的创意美食,百年传统的老店,都有过人之处,游客争相打卡。

●自助餐、米其林星级餐厅:各大酒店

●葡国菜:小飞象、船屋、海湾、番茄屋等

●虾子捞面:黄枝记、祥记、老记

●澳门林林总总的酒店非常多,从青年旅舍到小旅馆到小酒店到豪华酒店一应俱全。大型酒店可关注官网有没有订房优惠,有时候订房还会送等价值的购物券!

●每逢周末、节假日、赛车期间和暑期旅游旺季,澳门酒店常常会供不应求,所以来澳门一定要提前订房!比较节省的朋友们在珠海香洲区住,三四百四星级。

●澳门使用的是英标插头,内地的两脚插头在澳门是用不了的,所以过夜的记得带转换插头,但现在满街都是共享充电宝。

●澳门法规和内地有些不一样。在斑马线上车辆必须让人先行,否则罚款600mop;随地乱扔垃圾罚款600mop;在看不见天空的地方吸烟罚款1600mop。

三、澳门新逗留及许可规章

本行政法规为订定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一般原则的法律作出补充规定;该法律以下称为“原则性法律”。

一、为适用本行政法规的规定,家团,尤其居民、申请人或具特别资格的外地劳工的家团,其成员包括:

(二)符合《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七十二条所指条件的有事实婚关系之人;

(三)本人和配偶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

(四)本人和配偶的未成年一亲等直系血亲卑亲属及所收养的未成年人。

二、在例外情况下,其它经证实由申请人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血亲,亦可视为家团成员。

第二章进入及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事务厅(以下简称出入境事务厅)负责出入境管制工作,并按以下方式为之:

(一)对居民的出入境作计算机纪录;

(二)对非本地居民的出入境作计算机纪录,并在有关护照或旅行证件,又或其它被认为适合的文件上作纪录,当中载明按本行政法规的规定获许可逗留的期限。

如无作出任何边境纪录及无签发任何入境许可,则在澳门国际机场范围内、于任一出入境事务站内,又或由当局从一出入境事务站送至另一出入境事务站的旅客,转船、转机或过境,不视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一、仅持有效护照的人方可进入及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但属下款规定的人士除外。

二、下列人士,无须持护照亦可进入或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

(一)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限部门签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旅行证件的持有人;

(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当局签发的单程或双程通行证或其它旅行证件的持有人;

(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回港证的持有人;

(四)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国际劳工组织第108号公约所指的海员身份证的持有人;

(五)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七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所指的飞行执照或附件九所指的机组人员证明书的持有人,但仅以在执行工作时为限;

(六)就无须持护照而进入或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特区达成协议的有关国家的国民或地区的居民;

(七)持其它有效旅行证件的人;

(八)按法律或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持其它证件的人;

(九)经一九六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议定书修改的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二十八条所指旅行证件的持有人。

三、持上款(二)至(八)项所指证件的人,仅当该等证件容许其返回或进入任何国家或地区时,方获许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持单程通行证的人及持只容许进入或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的人,如事先已获确认其永久性居民资格或表明其拥有居留许可,则获免除遵守上款所定条件。

五、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亦可免除其它人士遵守第三款所定的条件。

六、在第四款及第五款所指情况下,有意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在进入特区时,应持为进入特区而获得的预先许可,但持单程通行证者除外。

一、下列人士,获豁免原则性法律第三条所规定的手续:

(一)规定豁免上述手续的国际条约所指的人士;

(二)上条第二款(一)至(六)项及第四款所指证件的持有人;

(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持有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当局所签发护照的持有人;

(五)给予第八条所指免除或许可的人士;

(六)有效特别逗留证或非本地劳工身份卡的持有人;*

(七)香港特别行政区所签发外交人员或领事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的持有人;

(八)为转往其它目的地,拟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人士,但以其使用澳门国际机场为限;

(九)证明已获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留许可的人士。

二、可基于原则性法律第四条所定的任何理由拒绝有关人士的入境许可或签证。

一、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入境许可,须由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填写格式一的文件,经出入境事务厅,向行政长官申请。

二、提出申请时,申请书内可包括申请人的家团成员。

三、根据格式二的文件而批给的入境许可,应自批给之日起一百二十日内使用,否则,该入境许可即告失效;入境许可容许其持有人于该许可所定期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

四、对于有意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但无以上数款所指入境许可或签证的人,出入境事务厅可批给入境许可及为期最长三十日的逗留许可。

五、行政长官得以批示决定某些人士或群体、某国家或地区的国民或居民不得获给予上款所指的许可,而应事先获得入境签证。

(一)准许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国民或居民无须签证和入境许可而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批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和逗留的许可予不符合入境或逗留法定要件的人士。

第三章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的条件

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最长只可到护照或第五条第二款(三)至(九)项所指任何证件,以及有关返回或入境许可的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为止。

(一)不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限部门签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旅行证件的持有人;

(二)不适用于第五条第二款(二)项所指通行证的持有人;

(三)例外地不适用于拟经澳门短暂逗留转往其它目的地且保证能进入或返回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人士。

一、凡持有第五条第二款(三)项所指任一证件的人,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最长一年。

二、凡持有第五条第二款(四)项所指证件的人,可在有关船舶停泊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期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

三、凡持有第五条第二款(五)项所指证件的人,可于其负责执勤的两航机飞行班次之间的空隙期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

四、凡持有欧洲联盟成员国或《申根协议》成员国所签发护照的成员国国民,最长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九十日。

五、凡持有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或地区所签发护照的该国国民或该地区居民,最长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至有关协议所定的期间。

六、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当局所签发双程通行证的人,可于有关签注所载期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但最多为期九十日。

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逗留许可得一次或多次延长,但延长期最多为九十日。

二、延长逗留许可的权限属出入境事务厅最高负责人;申请人最迟须于其所持逗留许可到期日之前五日,向出入境事务厅递交具理由说明的申请。

一、行政长官可在例外情况下,许可延长按上条规定获准延长的逗留期间。

二、申请延长逗留,应填写格式三的申请表,并说明理由,最迟于申请人所持逗留许可到期日之前十日,向出入境事务厅递交申请。

对于任何超过以上两条规定期限而递交的申请或明显欠缺理由的申请,出入境事务厅均可初端拒绝受理。

一、居留许可的申请,应向行政长官提出,而有关申请应填写格式四的申请表,由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并向出入境事务厅递交。

二、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或拟从事的活动,以及说明申请理由。

三、申请书内可包括申请人的家团成员。

一、居留许可的申请书,须附同下列文件:

(一)按情况而定,须附同申请人持有的护照、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属于在中国出生但不居住于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的情况,须附同由申请人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有权限当局签发的证明文件,该文件证实紧接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其已连续在该地居住至少两年;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刑事纪录证明书,以及申请人最近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有权限部门签发的刑事纪录证明书或同等性质的文件;

(四)每一申请人的出生叙述证明或同等性质的文件;

(五)证明申请人具有维持生计能力的文件;倘有家团成员,证明其家团成员具有维持生计能力的文件;

(六)申请人以名誉承诺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声明书;

(七)申请书所指每一人的照片各六张。

二、上款(二)项所指的证明,是由申请人居住的国家或地区有权限部门签发的居留证明书或同等效力的文件构成,并按其居住国家或地区的数目,可分为两份或多份证明书。

三、如属家庭团聚或申请惠及家庭成员的情况,尚应以文件证明其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如有关成员已满十六岁,应按第一款(三)项的规定附同其刑事纪录证明书。

如申请人或其家团成员不遵守第九条第一款所定的条件,则出入境事务厅将视乎情况,全部或部分拒绝受理有关申请。

在例外情况下,提出经适当说明理由的申请,可免除递交第十五条所指的任何文件。

一、拟获居留许可的人士,须使用格式五的文件,提供一名适当的保证人,以担保其离境的费用,而该保证人须为通常居住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

二、上款所指的保证人,可由银行担保或其它担保代替。

一、原则性法律第十条第三款所指文件的持有人,应自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之日起十日内,前往出入境事务厅递交格式六的申请书,以便办理居留许可。

二、上款所指期间届满后,仍可藉缴纳本行政法规第三十四条所定的罚款,申请有关许可。

三、在审查有关卷宗期间,出入境事务厅可要求递交第十五条所指的任何文件。

四、在批给居留许可时,尤应考虑原则性法律第九条第二款(一)项的规定。

五、按以上数款的规定获批给居留许可的人,获发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限部门签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

六、为组成签发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卷宗,出入境事务厅须签发居留证明书,并将该证明书经认证的副本,连同第一款所指文件的副本一并送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限部门。

七、如未在上款所指证明书签发后九十日内申请澳门居民身份证,则居留许可即告失效。

一、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葡萄牙公民,应前往出入境事务厅递交格式四的申请书,以便办理居留许可。

二、上条第三款、第四款,以及经作出必要配合后的第五款、第六款及第七款的规定,适用之。

第二十一条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出生的未成年人

一、永久性居民及原则性法律第十条第三款所指文件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如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出生,并按第十四条的规定获居留许可,则适用经作出必要配合后的第十九条第六款所规定的程序。

二、对上款所指未成年人所获批给的居留许可,无须作出下条所规定的续期。

一、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但按第十九条规定批给的居留许可除外;应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的申请,居留许可得每次续期两年,而有关申请应于有效期届满前递交。

二、居留许可的续期,取决于是否符合原则性法律及本行政法规所定的前提及要件。

一、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利害关系人仍可在一百八十日内,经缴纳本行政法规第三十六条所定罚款后申请续期。

二、续期取决于递交具理由说明的申请书及已缴纳相应罚款的证明。

三、如未在第一款所定期间申请续期,则居留许可即告失效,且丧失为取得永久性居民资格而计算的连续时间;但能适当证明是因不可抗力的理由导致未申请续期者除外。

基于下列原因,将引致居留许可失效:

(一)不再符合申请居留许可的任何前提或要件;

(二)出现按原则性法律及本行政法规规定引致许可不能维持的任何情况,尤其利害关系人没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通常居住。

一、出入境事务厅向依据以上数条但不包括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而获居留许可的人士发出格式七的凭单,其有效期为六十日,以便该人可使用有关凭单,依据有关法律申请签发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每次为居留许可续期时,均签发相同的凭单。

三、以上两款所指的凭单载有利害关系人的指纹及照片,仅供识别之用。

对于未满五岁的未成年人,仅在申请签发澳门居民身份证时,方适用上条所规定的程序。

获居留许可的人士,如更改住址,应自更改住址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出入境事务厅。

一、短暂离境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而须向该国家或地区的当局证实其获准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可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出入境事务厅申请给予根据格式八的文件签发的回境许可证明。

二、给予永久性居民的回境许可证明一般有效期为一年,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说明理由的申请,有效期可达五年。

三、给予非永久性居民的回境许可证明的有效期,最长可等同于其获得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但不得逾两年。

四、任何回境许可证明的有效期,仅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方可延长。

五、回境许可证明的有效期获例外延长一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为未能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对居留许可作适时续期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因居留许可而应缴的费用

一、居留许可仅在缴纳金额为澳门币20,000.00元的费用后方产生效力,而在免缴费用的情况下,则自作出免缴决定之日起产生效力。

二、下列人士,免缴第一款所定的费用:

(三)第二条所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家团成员;

(四)规定免缴此项费用的国际条约所指的人士;

(五)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当局的外聘人员,或为获判给公共工程的企业或公共服务特许企业提供服务的外聘人员;

(六)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动产的买受人或预约买受人,但预约买受人必须自缴纳有关费用的最后期限起一百八十日内证明已履行该本约合同。

三、如居留许可惠及第二条所指的利害关系人的家团成员以外的其它家团成员,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增至两倍。

四、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以上数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利害关系人亦可免缴有关费用。

一、上条所定的费用,应自居留许可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缴纳。

二、除因不可抗力的理由外,上款所指的期间不可延长;如不缴纳有关费用,居留许可即告失效,且申请人不得在两年内再次申请给予许可,即使提出申请,出入境事务厅亦拒绝受理。

第三十一条因作出其它行为而应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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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作出与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有关的行为,应以第二十九条所定费用为基数,按下列百分比收取费用:

(一)签发本行政法规第七条所指的入境许可,应收取0.5%的费用;

(二)签发第二十五条所指的凭单,应收取0.5%的费用;

(三)补发第二十五条所指的凭单,应收取1%的费用,但认为对其失效、遗失或损坏能作出合理解释者,则仅收取0.25%的费用;

(四)签发第二十八条所指的回境许可,应收取0.5%的费用。

二、向家庭护照签发多于一人的入境许可,应收取的费用为上款(一)项所定费用的两倍。

三、对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入境的人士,按该条约的规定不适用第一款(一)项的规定。

四、批给入境许可予未满十二岁的未成年人,或批给入境许可予出示集体旅行证明文件并由同一旅游经营人组织为数至少十人的团体,向每人收取的费用减至第一款(一)项所定费用的50%。

五、对于官式访问澳门特别行政区,又或进行文化、宗教、体育交流或同类性质其它交流活动的有组织团体,如基于情况特殊且属合理者,则亦可减少收取第一款(一)项所定的费用,最多减至50%。

一、对逗留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超过许可逗留期限者,每逾期一日,科以本行政法规第二十九条所定费用0.1%的罚款,而逾期逗留以三十日为限;该罚款须在违法者被拘留或自行投案后实时缴纳。

二、未按上款规定及未在上款所指的期间使逾期逗留的情况符合规范的人,视为非法移民,且不得申请居留许可、延长逗留许可、或外地劳工逗留许可,为期两年,即使提出申请,出入境事务厅亦拒绝受理。

第三十三条未作出更改住址的通知

一、未作出第二十七条所指更改住址通知者,科以本行政法规第二十九条所定费用5%的罚款。

二、属累犯者,上款所定罚款金额增至两倍。

三、累犯指自作出上一违法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再作出相同的违法行为。

一、对违反本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者,每逾为申请居留许可所定的期限一日,须科以第二十九条所定费用1%的罚款,但上限为澳门币5,000.00元。

二、仅在已缴纳上款所指罚款一事获证明后,方对逾期递交的居留许可申请作审查。

第三十五条对不获准入境乘客的运送

对运送依法不应获准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乘客或机组人员至澳门的航空公司,不论该等乘客或机组人员其后是否获准入境,须按每一不应获准入境的乘客或机组人员科以澳门币10,000.00元的罚款,但显示在具体情况下无法合理要求航空公司知悉有关乘客或机组人员的状况者除外。

居留许可逾期续期,每逾一日科以本行政法规第二十九条所定费用0.1%的罚款。

一、除下条规定的制度外,出入境事务厅最高负责人有权限科处本行政法规所定的罚款。

二、为适用上款的规定,任何实体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生,应通知出入境事务厅,以便缮立有关笔录。

一、如有人离开澳门特别行政区时被发现有逾期逗留的违法行为,应由在场当值的出入境事务厅负责人科处罚款,且罚款应实时缴纳。

二、如违法者不自动缴纳上款所指罚款,行政长官得以批示禁止其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为期至少一百八十日。

三、其它罚款,应自有关通知日起十日内缴纳。

四、如违法者未按上款规定自动缴纳有关罚款,须将具执行名义效力的有关笔录送交管辖法院,以便强制征收。

澳门旅游无上限(去澳门可以带多少现金)

对于本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格式一、三、四、五、六及九的表格,有意取得者,可按将订定的规定,在保安部队的官方网页下载。

在格式一、三、四及六的申请书中,如应包括申请人的家团成员者,须附上格式九的文件。

本行政法规所定的格式,由行政长官以批示核准。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澳门旅游B本文地址:http://www.66weiyou.com/aomen/post/99379.html发布于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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