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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办理韩国旅游签证!!
【领事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签证申请时间】:09:00-11:00。
【签证领取时间】:14:00-17:00.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办公大楼。
1、【签发对象】能证明有充分的经济能力者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赴韩观光者。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的任意2种:
-在职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最近6个月内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交易记录
-能确认最近6个月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
-社会保险加入证明(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或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3)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申请领馆管辖范围的),能用在职证明确认居住在本馆管辖范围内的可免此项。
2、【签发对象】北京城区户口(不包括郊区)者、5年内访问OECD国家(包括韩国)2次以上者(但不包括济州岛免签入境观光、团体观光、个人担保观光、访问研修(H-2)等)。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北京城区户口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
3、【签发对象】<211>工程大学在校生。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的电子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www.chsi.com.cn)确认本人学历后直接打印提交。
4、【签发对象】有效观光签证(单次、两次、多次)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以家庭为单位观光者。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5、【签发对象】4次以上访问者。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申请领馆管辖范围的)。
【签发对象】作为单次签证签发对象,欲在6个月以内两次访问韩国者。
【所需材料】同单次签证的申请材料一致(见本文所需材料部分)。
1、【签发对象】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持有国家承认的资格证的专职人员。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签发对象】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3、【签发对象】访问韩国等OECD国家二次以上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济州岛免签入境及团体旅游除外)。注:持个别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等OECD国家一次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可获发一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护照页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
4、【签发对象】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以上的人员。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收入证明材料(最近6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5、【签发对象】中国公务员或国有企业职员。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6、【签发对象】年满55周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韩国团队旅游
7、【签发对象】“211工程”重点大学毕业生。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www.chsi.com.cn)验证学历,然后直接打印递交。
注意:其他签发对象详情参见所在地所属韩国驻华各领事馆的官方信息。
【北京领馆时限】个别观光、商务、亲戚访问等短期综合(C-3)签证需要5天。其他领馆参见各领馆官方信息。
【费用】单次短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内):手续费195元;加急费325元。
单次长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上):手续费325元;加急费455元。
单次团体旅游签证:手续费97元;加急费130元(每人)。
两次签证(个人):手续费390元;加急费520元。
两次签证(团签):手续费130元;加急费162元。
多次签证(长、短期):手续费520元;加急费780元。
二、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
2、登陆韩国驻华使领馆的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3、按韩公布的使领馆领区划分,确定申请递交的使领馆,并按韩方指定的代理机构目录,选择一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5、登陆韩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查询签证审核结果。
6、领取签证。申请人取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三、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理
2、到各地的韩国驻华使领馆递签;
请参考本韩国签证中心网站上的申请签证所需材料来准备,所需材料中如有无法提交的,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来代替。
-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等有固定格式的材料,可从韩国签证申请表页面下载;
-申请表要逐项详细填写,须填写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并由本人签字(任何不实内容,有可能导致拒签)。
-申请短期访问(C-3)签证的人员,可以只填写申请表生的第1项(个人信息)、第3项(护照信息)、第4项(联系信息)、第9项(访问信息)。
-邀请函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邀请函无需公证)
-亲戚访问,请参考本站申请表格样式下载内容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 11:30。
递签地址:请查看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网页。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注意: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预约,并须本人到我大使馆/领事馆递交材料。
驻华大使馆及其它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 17:00韩国旅游购
上海领事馆:周一至周五 14:00- 16:30
(1)旅游签证只能通过韩国签证办理中心网站所示的指定旅行社进行申请,目前只有韩国驻广州领事馆可以允许个人自己申请,其它领区的都要通过的指定的旅行社来申请。
(2)领事部等韩国驻华使领馆不接收通过邮寄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需要本人或者通过代理递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