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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韩国签证的种类有几种
韩国入境审查台分为本国人入境审查台和外国人入境审查台。中国公民入境时需在外国人入境审查台前的等待线后面排队,排到时,向审查人员出示准备好的材料,包括有效护照(船员需出示护照及船员身份证明书)和入境登记卡,如出现护照到期、签证种类和访问目的不一致等情况会被拒绝入境。
在接受出入境审查时,要将手机调至震动模式,提前摘下帽子和墨镜。通过审查台,穿过海关门型金属探测机后即可领取行李,然后选择海关通道。没有申报物品时走免税通道,有申报物品时走海关检查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韩国驻华大使馆-以入国目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韩国入境居留
二、韩国的签证类型有哪些
外交(A-1):持外交护照赴韩执行外交工作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公务(A-2):持公务护照赴韩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由中国的有关新闻、广播、杂志等媒体派遣,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等活动的人员
-根据与中国媒体的合同,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人员
-为在韩设立外国媒体分社而短期访韩的人员
-医疗观光(C-3-3):未获韩国外籍患者接待机构邀请,但以在韩国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疗养为目的希望入境的人。
-医疗观光(G-1-10):为看护患者而需一同入境韩国的配偶等随行家属。
-初次申请者:以市场调查、业务联络、商谈、签约、学习进出口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操作及其他类似目的短期访韩者。
-材料简化对象:受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邀请者;受韩国上市公司邀请者;一次以上获发签证并正常访问过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成员国及韩国者;本部或支社邀请的人。
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讲演、研究、技术指导等营利目的进行短期就业活动者。
(1)学士至博士课程(D-2-1至D-2-4):
作为拟在韩国的专科大学以上教育机构留学的人员,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或政府奖学金获得者韩国旅游旺季。
作为拟在韩国学术研究机构从事特定研究活动的人员,被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及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依据韩中大学间签订的交流协定被选为交换生,并拟在获得认证的大学学习的人员.
只限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含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大学)录取的人员、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及交换生
-根据<外汇交易法>和<外汇交易规定>已引进三亿韩元以上的外资并依据<增值税法>完成公司注册后,拟在韩国经营公司或从事营利工作的人。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已申报外国人投资并获发投资企业登录证的注册资金超过三亿韩元以上的私营业主。
为了在教学(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领域就业,希望进行相关研修或求职活动的申请人(但酒店娱乐<E-6-2>活动除外)。
准备或正在就读高中以下教育机构的未成年留学生的父母。
永久居留资格(F-5)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D-1、D-2、D-4、D-5、D-6、D-9、E-1至E-7资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0周岁的未婚子女。
与韩国人结婚并在两国户籍管理部门完成婚姻登记的中国公民,以与韩方配偶共同居住为目的拟在韩国长期停留时。
不符合F-6-1申请资格,但欲在韩国养育与韩国公民婚生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
14.采访、派驻、企业投资(D-5,D-7, D-8)及随行家属(F-3)
(1)采访(D-5):向已设立的驻韩分社或分局派遣记者时。
(2)派驻(D-7):在外国的公共机关、团体或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其他营业所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作为在韩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被法务部长官定为系列公司所必需的专业人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主管、专家)而派往韩国的人。
(3)企业投资(D-8):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的规定,拟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管理或生产、技术领域任职的必需专业人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主管、专家)。
(4)随行家属(F-3):采访(D-5)、派驻(D-7),企业投资(D-8)者的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1)F-4-13:以文化艺术(D-1)、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学(E-1)以及特定活动(E-7)资格曾在韩国停留6个月以上者。
(2)F-4-14:毕业于韩国国内外专科(两年以上学制大学)以上大学者及获国际教育振兴院等政府机关奖学金的学生。
(3)F-4-15:取得OECD国家永久居住权者。
(4)F-4-16:法人企业代表、登记人员及管理级职员。
(5)F-4-17:上一年度年销售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企业(个体户)。
(6)F-4-18:跨国企业高层干部、媒体高层干部及记者、律师、会计师、医生、所在国政府承认的一级(相当于大学教授级别)·二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用航空领域高级技术人员。
(7)F-4-19:所在国承认的同胞团体或文化艺术团体(协会)的代表及副代表。
(8)F-4-20:前任或现任人大代表,工作满5年以上的公务员及国营企业职员。
(9)F-4-21:大学教授(包括副教授、讲师),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10)F-4-22:准备在韩国经营个人企业者。
(11)F-4-25:年满60周岁以上者。
据<外商投资促进法>,在韩国投资50万美元以上并雇佣5名以上韩国公民的人
(1)缘故访问就业(H-2-1):在韩国国内有居住地的韩国公民或永住资格者(具备国籍法规定的获得国籍所需条件并已取得永住资格的外籍同胞)邀请的2寸以内亲属
(2)访问就业中签者(H-2-5):登录网站(Hikorea)申请后根据法务部的电脑抽签被选为访问就业签证申请者。
(3)访问就业到期出国者(H-2-7)访问就业到期出国者的再入境。
三、去韩国办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不同签证类型,所需提供的材料不同,具体列举如下:
商务签包含商务普通签、商务一年多次签
1.申请人签证申请表(包括照片1张,个人简历)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在职证明资料原件(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能确认每个月工资收入入账事实的6个月以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工资部分用下划线表示)其中一项)
6.邀请函原件(须含有详细邀请事由,回国保证等内容)
8.事业者登录证明(非营利法人-固有号码证)
9.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第二次以上办理韩国商务签证须知
1.申请人签证申请表(包括照片1张,个人简历)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派遣函(需含在职时间、出访事由、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6.邀请函原件(须有逗留时间,逗留目的,行程安排及标明境外费用由哪一方提供)
7.事业者登录证明(法人登记簿誊本)
9.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3.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如需要)复印件
4.派遣函原件(需含在职时间、出访事由、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1.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明(法人登记簿誊本)或固有号码证
3.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
备注:2年内去过韩国4次以上者适合申请
在决定赴韩国留学以后,如果以正规课程的学生或语言进修生的身份,从韩国的教育机关取得入学许可之后,为了进入韩国国境,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申请留学签证。留学签证分为C-3,D-4,D-2三种。
1、C-3签证为短期综合签证,适合90天以下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
2、D-4签证为语言课程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韩国旅游花费
*在大学附设的语言培训中心进修韩国语的人、在相当于留学资格的教育机关或学术研究机关以外的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人、在国公立或公共的研究机关、进修院、团体等进修技术、技能等的人、在外国投资企业或在国外投资的企业等实习或进修的人、从事研究活动的人。
3、D-2签证为长期留学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专业课程申请人申请。
在根据大韩民国教育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本科大学、研究生院,或根据特别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接受正规课程(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或是欲从事特定领域研究的人。
留学签证一般是反签证,即是由学校向韩国出入境提出学生的入境申请,从而拿到反签号。学生拿到反签号后,直接前往大使馆/领事馆贴签即可。
3、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外省户口的游客,跨领区申请韩国签证,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各个领区的要求提供)复印件
4、在职证明(需含有姓名、性别、职务、入职时间,身份证号码,最重要的就是年薪或者月薪、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例:银行卡(非信用卡)帐单,能确认最近半年内存取款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银行盖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及首付收据;当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7、房产证明:1、房产证复印件(上海70平方以上,其他省市100平方以上)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8车产证明:1、个人私家车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9、如要携带子女前往需提供:父母资产、学校放假信、出生证复印件
10、如果是学生单独申请,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资产可以提供父母名下的
备注:押金3-5万元(看客人资料签担保)
韩国所有签证一律通过韩国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
遇有人道主义事由或紧急情况,可凭‘个人情况说明书’(表格在本馆签证接待大厅领取)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亲自递交申请。
但,结婚移民签证因需要面谈等原因,须由本人亲自申请。
各类代办机构只能代办指定范围内的签证。通过我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
代办社可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2、常见问题解答-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