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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阳淡水香港城怎么补偿
1、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文确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补偿。各县(区)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及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2、(三)惠阳区。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3、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每亩39000元(585000元/公顷),园地每亩30000元(45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3733元(206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0500元(607500元/公顷),未利用地每亩12000元(180000元/公顷)
二、淡水鱼过香港需要什么
1、如果你是使用土地新建精养池和使用现成的池塘的话,要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使用许可证如果你是大水面养殖,需要有内陆水面养殖许可证,由于出口鲜活产品有特殊的检验检疫的要求需要检疫合格证。
2、广义的说,系指能生活在盐度为千分之三的淡水中的鱼类就可称为淡水鱼,狭义的说,系指在其生活史中部分阶段如只有幼鱼期或成鱼期,或是终其一生都必须在淡水域中度过的鱼类,世界上已知鱼类约有26000多种,淡水鱼约有8600余种。
3、多数淡水鱼有特别的色彩和斑纹,或者体色与周围环境一致,可隐蔽自己,或迷惑敌人及猎物,以保护自己或偷袭猎物,浅水中,鱼的体色通常背为青、绿色,腹为浅白色,这些颜色被称为消灭色,水底望上去,以为是天空,望下去,则觉是海水而深水中,体色非常阴沈,常为深红黑等。
4、淡水鱼通常居住于内陆水域,然而最近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环境污染,筑坝,任意引进非本地品种,过度捕获等问题,已令到淡水鱼的自然栖息地及水质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破坏,令到水生动物物种及数量大幅度锐减,其中约1800种淡水鱼处于濒危状态,某些物种甚致经已绝种。
5、我国淡水鱼类约有800余种,其中,鲤科属种最多,有400余种,约占全部淡水鱼的二分之一鲶科和鳅科的属种也不少,两科共有200余种,约占全部淡水鱼的四分之一,其它科如虾虎科,鳢科合鳃科等科共有200余种,约占全部淡水鱼的四分之一香港一日游推荐。香港南宁一日游
三、香港的淡水从哪来
东深供水工程是为香港、深圳以及工程沿线东莞8个镇提供原水的大型跨流域引水工程,工程担负着三地2400多万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重任,为香港的繁荣稳定、深莞地区的加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被誉为“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
经过四次大规模的扩建、改造,目前,东深供水工程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设计年供水能力24.23亿立方米。
由于香港人口增长较预期少、香港工业北移及香港人开始节约用水,近年来东江供水有过量之嫌。基于合约规定,现时香港每年必须购买最少约8亿立方米东江水,耗香港政府公帑逾24亿元。
但因为香港水塘因气候转变而变得水头充足,竟出现水塘满溢的情况,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已把约值30亿港元的东江水排入大海,更引发传媒大幅报导,称此举为「倒钱下海」。
参考资料:人民网-香港七八成用水来自东深供水工程
四、为什么香港淡水资源主要来自大陆一千块香港一日游
首先要弄清楚,这种提供是一种纯商业的行为,而且所谓几乎全部在数据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只能说香港每年的总淡水用量有逾半是来自东江水,就算香港用不完也得买,因为这是协议中的条款,所以单从每年的供水量来看,才会让人误以为香港的淡水是压倒性地全来自东江
香港缺乏天然水源,香港每年降雨量有2,382.7毫米,不足以维持淡水供应,19世纪中、开埠前後主要依靠山涧溪水和市民私人开凿的井水。当时,黄泥涌附近的溪涧是比较可靠和充裕的水源,政府便参考中国传统农业灌溉技术,利用竹筒接驳成水管以供应附近洋人住宅区。[1]山水後来不敷应用,政府便於1851年开凿五口水井,但这种水源经常受到污染,成为传染病温床。
1850年代,香港政府因应洋商要求,积极考虑公共供水计划。时任港督威廉·罗便臣爵士於1859年2月29日悬奖1,000英镑徵求供水计划;[2]最後决定利用水塘储存雨水,以求穏定的淡水供应,并於1863年完成兴建香港首个水塘——薄扶林水塘。水塘成为了港英时期香港的主要淡水来源,政府先後建成了17个水塘及水库。重光後的数十年,由於人口急剧增长,经济资源充沛,新兴建的水塘工程,规模相当庞大。当中著名的有在海上兴建的船湾淡水湖和万宜水库。
虽然不断兴建水塘,但供水量仍不足以支持快速增长的人口。在1963年6月至1964年5月,香港就因严重天旱,实施4天供水4小时。1960年代,在船湾淡水湖和石壁水塘建筑工程进行的同时,港英政府亦开始跟广东省购买淡水。在1960年至1989年之间,港英政府和广东有关当局签署了五份供水的协议。自此开始,香港的淡水主要来源就变成依赖广东省的东江。
香港购买东江水的历史可追溯到1960年。当年港府每年从东江引进2,270万立方米的淡水。1964年,港府与广东省当局达成协议,香港每年会从广东省购入6,800万立方米淡水,及後在1972年增至8,400万立方米,至1976年更增至1.09亿立方米。在1978年所达成的协议中,广东省当局同意将年供水量由1979年的1.45亿立方米逐步增至1982年的1.82亿立方米。双方又在1979年12月进一步磋商,并於1982年再作修订。根据新协议,双方同意广东省在1982年为本港提供2.2亿立方米淡水,其後每年可增加供水量,直至1995年。1989年广东省当局和港府签署长期供水协议,规定供水由1995年的6.9亿立方米,续年增加,在2000年时已达到7.8亿立方米。供水系统现时的设计最高供应量是每年11亿立方米。
不过,由九十年代起,香港工业北移,用水量显著下降。经长时间商议後,港府与广东省当局在1998年达成协议,双方同意1998年至2004年内供水量的每年增幅可减少2,000万立方米。结果,这七年内的总供水量累积减少了5.6亿立方米。广东省方面也同意有关每年最终供水量11亿立方米的条文会维持不变。2008年12月签订新协议,根据这项综合协议安排,港府会每年一次过向广东省方面付款,在现行协议下,每日供水比率会有较大灵活性,以配合於本地收集所得的雨水在季节上的变化,这会使香港能更有效地控制水塘的存水水平,从而减少浪费情况,并节省抽水成本。[4]
近年因香港水塘储水充足,出现水塘满溢的情况,在1998年至2003年期间已把约值30亿港元的多馀的东江水排入大海,更引发传媒大幅报道,称此举为「倒钱下海」。2005年香港各水塘总存水量为5.54亿立方米,占总容量94.64%。而於同年,因连场豪雨,导致水塘满溢而要排出大海的淡水达1.09亿立方米,如以当时东江水价计算,即逾3亿元。[5]
2010年,香港有立法会议员报怨广东东江水价过高。就以过去5年来说,每年向广东买水的花费是24亿港币,以2002年为例,合约订定买水量是8亿立方米,但香港实际用水是7亿4千4百万立方米,按东江水价每立方米港币3元8角半计,这样就有1亿7千3百万港币倒在海里。但广东和香港的供水合同要2010年届满後方可检讨,香港亲大陆政党「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鉴林多次和广东省官员会面,希望更改目前的不平等条约,改成供水量实报实销,他还准备带团到北京向中央请愿。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研究员王家英认为,东江水供应香港是在英国殖民地时代达成的,当时港英政府高估了香港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用水,而形成当前东江水供多於求,他称透过中央的压力要广东省减价违反了商业行为,因为这个例子一开就破坏了香港一贯行之有效的商业的精神。[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