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日本旅游A

香港东京旅游节目买买买(东京夜市攻略旅游景点介绍 东京夜市街)

日本旅游A 2024-06-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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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东京夜市攻略旅游景点介绍 东京夜市街
  2. 我想去香港旅游,请介绍一下香港
  3. 【香港购物】去香港购物旅游买什么东西最值得最划算

一、东京夜市攻略旅游景点介绍 东京夜市街

东京旅游攻略东京有哪些值得去的景点

1、皇宫,东京丸之内地区的主要景点是皇宫,其美丽的17世纪公园被城墙和护城河环绕。帝国宫仍在使用,皇宫矗立在1457年,封建领主太田悟空建造了第一个堡垒,东京城(或当时的江户)逐渐传播的焦点。著名的宫殿是通往其内部的双桥,这个结构的名字来自它在水中的反射。

2、银座区,银座是东京最繁忙的购物区,与纽约时代广场一样具有标志性,而且年代久远:几个世纪以来它一直是该国的商业中心,也是连接日本各大城市的五条古老道路所在地。银座区由独特的商店和宏伟的商店所吸引,也很有趣,只是四处闲逛,或者更好地坐在其众多的茶叶和咖啡馆或餐厅之一,同时观看世界匆匆过去。

3、浅草寺,在东京的浅草区,精致的浅草寺,这座城市最着名的神社,矗立在商店的长街尽头,那里有乌木和木头制成的面具,雕刻品,梳子,玩具,和服,面料和珍贵纸品正在出售。这座寺庙建于公元645年,尽管经过多次重建,仍然保留了其原貌,致力于佛教的慈悲女神观音。

4、国家自然科学博物馆,在东京的上野公园,一流的国家自然科学博物馆于1871年开业,是该国最古老的博物馆之一。博物馆经过全面翻新和现代化改造,收藏了大量与自然历史和科学相关的材料,包括许多有关太空发展,核能和交通的迷人互动展示,让参观者对最新的科技进步有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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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野公园和动物园,上野公园位于繁忙的东京市中心,是绿色的绿洲,是该市最大的绿地,也是最受欢迎的旅游景点之一。除了美丽的土地,公园还拥有动物园,水族馆和众多的寺庙和博物馆供您探索。

东京的好玩景点,去东京旅游不得不去的几个地方

首先推荐的第一个点是康定荷花海国家森林公园。这里更多的是原始森林,野温泉,莲花海,特别适合露营。主要的是这里未开发。旅游东京

第二个小众的旅游景点是青海的水上雅丹,在柴达木腹地。有着幽幽青绿色的湖周围就是大漠戈壁。

第三个推荐的点是香港的山,免关税可以买买买,这有很多的军事堡垒,是新界时建的防卫措施。

第四个推荐的城市就是桂林了,十里画廊,猫儿山,西街——艳遇的好地方。还有就是桂林的水了。其实桂林还有好多的地方未开发的。

第五个推荐的点在中国的最北方——漠河,比邻俄罗斯,这是个很淳朴的地方。一个星空很美的地方,几乎每晚都有流星,雪非常的大。

最后一个点选择江苏的_直,被誉为“神州水乡第一镇”,是一座古镇,以水多,桥多著称。

导语:东京是日本的首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在很多亚洲年轻人的眼里,东京是一座充满活力和时代感的城市,它总是走在流行的最前线。流行音乐、偶像电视剧、Walkman、MD、手机、化妆品、电子游戏、厚底鞋以及前卫的化妆、这一切年轻人的最爱,都从这里开始。

富士山在日语中的意思是“火山”,它海拔3776米,面积为90.76平方公里,屹立于本州中南部,跨静冈、山梨两县,东距东京80公里。富士山四周有剑峰、白山岳、久须志岳、大日岳、伊豆岳、成就岳、驹岳和三岳等“富士八峰”。

富士山北麓有富士五湖,从东向西分别为山中湖、河口湖、西湖、精进湖和本栖湖,湖光山色十分宜人。河口湖中所映的富士山倒影,被称作富士山奇景之一。夏季适于露营、游泳、钓鱼等,冬季则是滑雪滑冰的好场所。据说,在山顶的火山湖中沐浴一下,能消灾免祸。

上野是指位于东京都台东区的区域。上野站附近的上野公园周边,有动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相连,是个绝对值得观光浏览的地区。而上野公园是观赏樱花的名胜。一到开花的时节,众多观赏樱花的客人也会来访。

在上野站和御徒町站之间的区域,有著名的商店街“阿美横丁”(アメヤ横丁),是一座位于山手线高架铁路下的大型市集。食品、服装、鞋、包、宝石、药及化妆品应有尽有,整年都是客源不断。在购买商品时,有时可以跟店员还价而买到价格便宜的商品。

浅草寺是东京都内最古老的寺庙。作为了解日本民族文化的旅游名胜,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络绎不绝。寺西南角有一座五重塔,仅次于京都东寺的五重塔,为日本第二高塔。寺东北有浅草神社,造型典雅,雕刻优美。浅草有名目繁多的节日,一年四季都有庆祝活动。

东京的歌舞伎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娱乐中心:电影院、电动玩具城、DISCO舞厅、酒吧等等,从深夜到黎明,永远都是人头攒动,永远都是灯红酒绿。在歌舞伎町中央的喷水池周围,还有数十家电影院,东京上演的电影,几乎都可以在此看到。

东京迪斯尼度假区(Disneyland)离东京有10公里,是日本仿造美国的迪斯尼乐园修建的游乐场,于1983年4月开幕,其宗旨是集历史知识、童话故事、自然风光和现代科学之大成,寓知识于娱乐,力求各个年龄层次的人都能在此找到乐趣。

上野公园是东京最大的公园,面积有52.5万平方米。上野公园是东京最著名的`赏樱胜地。园内樱花数目多达1200棵。风过之处,落樱雨下,十分壮观。代表性的樱花品种“染井吉野”,因为是在1885年左右于上野公园所发掘而出的才得以将其美名遍传全国。每年樱花季节,都要在此举此举办隆重的“樱花祭”。到周末时,来赏樱的游客络绎不绝,直到夜晚。在夜灯映照下欣赏“夜樱”,别有一番动人滋味。

东京除了原宿之外的另一个年轻人的聚集地——涩谷,是学生们放学后最常去的地方。涩谷不只是年轻人的乐园,各个年龄层的人都可以在此找到乐趣。东急本店旁边,平成元年建成的Bunkamura是集音乐大厅,剧场,美术馆,电影院为一体的综合型文化设施,它使涩谷同时具有了高雅的文化品味。还有上演以观世流派能剧和狂言剧的观世能乐堂;为您展示电从发电厂到您家的全过程的电力馆;收藏全世界的香烟包装和制盐技术的烟草及盐的博物馆;可以了解电视节目制作实景和体验3D高画质影院的NHK直播间乐园从成人到孩子,涩谷充满了精彩去处。如果要充分享用美食,那涩谷一定是最佳选择。这里包罗了世界各地的名菜。在中心街还有为数众多的旋转寿司店形成群雄割据状态,为了竞争而各施绝技,在这里品尝寿司一定会让您得到最大的满足。

东京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东京旅游攻略

东京的著名观光景点有东京铁塔、皇居、东京国会议事堂、浅草寺、浜离宫、上野公园与动物园、葛西临海公园、台场与彩虹大桥、东京迪士尼乐园、代代木公园、日比谷公园、新宿御苑、幕张奥特莱斯(outlets)、奥多摩湖、Hello kitty乐园、明治神宫、忍野八海、池袋、上野公园、东映动漫Gallery、涩谷、升仙峡、筑地市场、千鸟之渊、秋叶原、二重桥、隅田公园、滨离宫庭园 Tsukiji鱼市等。比较有特色的比赛有棒球和相扑,看棒球可以到后乐园站的东京球场,那里是东京巨人队的主场。

看相扑可以到秋叶原附近的两国去,那里既有两国国技馆,还有许多相扑选手所属的部屋(俱乐部),每个部屋都有自己的名号与标志。江户东京博物馆也值得一看。山手线上的几个大站的附近地区,也是游玩和观光的好地方,比如池袋附近的太阳城(Sunshine City)里集中了许多水族馆、美术馆、博物馆,新宿附近的都厅大厦、歌舞伎町、购物区,涩谷与原宿则是日本年轻人时装、音乐、化妆、随身物品、发式、甚至生活方式的信息源。上野附近集中了如日本的传统剧场、东京国立美术馆、国立科学博物馆、国立西洋美术馆、东京都美术馆等。在银座和新宿的主街道,到了星期天,禁止车辆通行,那里就成了步行者的天堂,卖艺或公演的街头艺术家、出售各种手工制品的各国小贩、在街上玩耍的年轻人,各色人等、五花八门。东京包车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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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想去香港旅游,请介绍一下香港

一、地理、人口和语言

【地理】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口东侧,东、南濒南海,北隔深圳河,陆地面积1103平方公里,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及260多个离岛组成,香港岛及九龙半岛是香港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区域。香港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3.3℃。

【人口】截止2003年中,香港人口总数为682万,其中94.4%为中国人,5.6%为外国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320人。

【语言】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中文和英文均为正式语文。广东话是香港最通用的口语。

二、历史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地理】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口东侧,东、南濒南海,北隔深圳河,陆地面积1103平方公里,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及260多个离岛组成,香港岛及九龙半岛是香港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区域。香港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3.3℃。

【人口】截止2003年中,香港人口总数为682万,其中94.4%为中国人,5.6%为外国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320人。

【语言】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中文和英文均为正式语文。广东话是香港最通用的口语。

二、历史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人口】截止2003年中,香港人口总数为682万,其中94.4%为中国人,5.6%为外国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320人。

【语言】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中文和英文均为正式语文。广东话是香港最通用的口语。

二、历史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语言】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中文和英文均为正式语文。广东话是香港最通用的口语。

二、历史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二、历史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三个不平等条约】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回归】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三、政制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代表特区向中央负责。特区政府是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特区政府各决策司局负责制定政策及提出法案。各署、处则负责执行法例和政策,为市民提供直接服务。行政会议负责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出意见。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立法会是特区的立法机关,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行政机关的表现。同时特区还设有非政权性区域组织,即18个区议会,接受香港特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它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庭和原诉庭。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特区政府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根据这一制度,特区政府原有3司16局调整为3司11局,三位司长和11位局长均是问责制主要官员,不再是公务员,由行政长官“政治任命”,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各司、局长以合约形式聘任,任期与建议任命他们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相同。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行政长官可随时终止他们的合约;所有问责制主要官员均为行政会议成员;问责制主要官员须为其主管范畴内的政策负责,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个人操守等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离职。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四、法律制度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属普通法系。根据基本法,香港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现香港特区适用的法律为基本法、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区享有立法权。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原在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的原则予以保留。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五、经济情况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城市,过去20年来,整体经济增超过两倍。人均GDP(2003年为23,030美元)在亚洲仅次于日本。香港的经济实力雄厚,截至2004年8月底,外汇储备为1,185亿美元,居世界第五。香港的经济结构以服务业为主,第一、第二及第三产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分别为0.1%、13%和87%左右,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贸易及物流业比重较大,占GDP的35%左右。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是亚太地区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目前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实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亦是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香港是世界上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商品、资金进出自由,连续多年被国际机构评为全球经济最自由及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的政府一向奉行市场主导的自由经济政策,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并在国际上捍卫和促进香港的商业利益。自1983年10月起,香港实施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把港元汇率固定于每7.8港元兑1美元,目的是维持货币汇率稳定。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采用地域来源税制概念,即只有来自香港的收入才需交税。主要税种有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博彩税、物业及股票买卖印花税、以及对若干指定商品如烟、酒、碳氢油等征收的税款。政府其它收入来源还有政府服务各项收费、差饷、土地基金、物业及投资回报、来自土地交易的收入等。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的服务业在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金融服务业主要表现在发达的银行业,世界前100家大银行中有74家在港营业,业务以对外为主,约55%以外币为单位,主要从事零售及批发性银行业务;香港同时还是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业中心之一。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民航、航运、旅游、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及旅游服务,以服务出口总值计算,香港在亚太区内仅次于日本排名第二,在世界则排名第九。香港的服务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67%上升至2002年的87%。目前,香港共有27万多家服务业机构,约占全港商业机构总数的94%,雇用约195万名工人,约占全港商业机构雇员总人数的89%。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自1978年祖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贸易及投资均大幅增长。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也是内地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除提供直接投资外,还在为内地筹措资金,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及股票等方式。直接投资方面,截止到2004年6月底,香港在内地的已实现直接投资金额达2,330亿美元,占内地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4%左右。内地在香港也有巨大的投资,目前,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在港中资企业有2000多家,总资产2,200亿美元。中资企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几乎涉及各个领域,中资企业在航运和旅游业的市场份额约占25%左右。中资银行的存款额占香港银行存款总额的23%,而贷款额则占22%,中资建筑行业的市场份额约占15%。到2003年10月底,共有247家内地国有企业和驻港中资企业在港上市,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24%;市值约为14,398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市值的28%。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CEPA),该协议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地区多种产品和服务进入内地享受优惠待遇,其中273种香港产品可享受零关税,18个服务行业可享受市场进一步开放优惠。2004年年中,内地与香港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二阶段协议。2003年8月开始起,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中的九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身份来香港旅游(即“自由行”)。(注:截至2004年 11月)(补充资料: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限15个区县),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山东省济南市和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市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从2006年5月1日开始,增加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内地居民个人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达2105.2万人次,其中赴香港1159.7万人次,赴澳门945.5万人次。资料来源:中新网 2006年04月20日)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六、公共交通与大众传媒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具有发达的立体式水、陆、空交通系统,公共交通十分发达。香港交通道路全长1,936公里,现有12条行车隧道(包括三条海底隧道),其中7条是政府隧道,另外5条为私营隧道。主要交通工具包括铁路、巴士及小型巴士、出租车,此外还有电车、渡轮、缆车等交通工具。本港公共交通工具的平均每日载客量约占总体载客量90%。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占香港车辆总数的64.8%。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传播媒介事业和资讯科技发达,是亚太传媒中心和国际信息中心。约96家国际传媒机构在香港设有办事处。香港共有注册刊物854份,其中报纸44份(中文报纸21份),期刊杂志810份(中文杂志556份),是世界上最大的中文刊物中心,也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香港有逾200条本地和非本地电视节目频道,分别以不同语言广播。两家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为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无线”)和亚洲电视有限公司(简称“亚视”),五家收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及14家非本地电视服务持牌机构可为近210万个家庭提供收费节目服务,逾72万户处于住宅或商用大厦的人士可以利用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收看免费的卫星电视节目。此外,香港凤凰卫视作为一家国际华语卫星电子传媒,其卫星节目覆盖亚、欧、北美、大洋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香港有三家电台,香港电台为公营电台,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广播有限公司为私营电台。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特区政府新闻处担任政府的公共关系顾问,负责政府的出版、宣传及新闻工作。该处是政府与传播媒介之间的桥梁,并透过传媒让市民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工作和服务有更清楚的认识。(注:截至2004年 11月)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七、香港同外国的联系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香港特区在外国共设有十个经济贸易办事处,分别设在日内瓦、布鲁塞尔、伦敦、多伦多、东京、新加坡、悉尼、华盛顿、纽约和三藩市。除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外,其它经贸办事处的职责主要为促进香港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利益。各经贸办事处就促进对外贸易关系、公共关系及投资促进三个范畴上均担当重要职能。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现在,共有111个国家向香港派驻了领事机构,其中总领馆56个,名誉领事55个。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正与我国商谈在港设领协议,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仍将继续增加。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难民署、国际金融公司等5家国际组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4年6月份,外国及内地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数目达到1098家,创历史新高。

三、【香港购物】去香港购物旅游买什么东西最值得最划算

�� G U C C I、 A r m a n i这样的牌子,在内地通常不会打折,价格也可能是看也不敢看,但香港就不同了,在香港,这时候不看一定会后悔的。遇到换季和圣诞节前后都会有很大的折扣。有朋友试过在香港以 2折的价格买到 A r m a n i皮带,才 1 0 0多元港币。位于地铁九龙塘站上的又一城和位于香港岛鱼涌的太古城很适合给自己的先生或男友买衣服,那里购物环境好,名牌男士服装款式新,而且比深圳要便宜三成左右,很合算。如果正牌的实在价格太离谱,超出预算,不妨考虑尖沙咀的加连威老道和名店城、佐敦的恒福商业大厦、旺角的花园街、中环的毕打行、铜锣湾的恒隆中心和皇室堡,这些地方都有各式的批发店、出口店、二手店。这些店通常店面不大,店名也不醒目,专卖名牌厂家直营、过季货品或瑕疵品,低于五折甚至更低,是很好的淘货处。中档品牌中档品牌中档品牌中档品牌 E s p r i t、佐丹奴,香港和内地完全一样的价钱,除了有一些特别的款式外,一般就不必买了。不过在尖沙咀有一家 E s p r i t的常年折扣店,二折起价,比起内地,便宜得一塌糊涂,只是码数偏小,适合身材娇小的女生前去淘。皮草皮草皮草皮草在香港买皮草非常划算。这里顶级皮草的价钱,只是英国的 5 0%,日本的 7 5%。而且由于香港气候温暖,皮衣一过季节就会半价销售,品质又特别好,所以十分适合购买。化妆品:香水面膜价廉物美化妆品:香水面膜价廉物美化妆品:香水面膜价廉物美化妆品:香水面膜价廉物美在香港售卖的护肤品和彩妆不仅质量有保证,而且因为免税的原因,和内地的差价很大。比如 S K-Ⅱ,在内地 1张面膜要 1 2 0多元,在香港只要 8 0多元;而 l a n c o m e的价格只是内地的六成左右; c l i n i q u e大约只占内地价格的六成半到七成(眼霜除外,占八成)。最具特色的当数莎莎、彩虹、卓悦等“化妆品超级市场”。许多品牌均由国外直接进口,价格比香港一般百货公司附设的化妆专柜还要便宜,而且折扣多多,不定期还会有不同品牌的特惠活动,着实让 M M心动。不过要小心店员会把将要过期的货品或者连香港人自己都消费不起的一些瑞士等不大众的品牌兜售给你。香水香水香水香水差价最大的是 G U C C I E N V Y,各款男士香水差价也较大。彩虹香水的种类比 S A S A多,比较好找的是铜锣湾那间,就在 S A S A和味千拉面旁边。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B O D Y S H O P的自然美容品、资生堂、 K A N E B O的洗发、沐浴系列都比内地便宜一倍有余。特别推荐 B O D Y S H O P的脚部磨砂膏, M M的脚丫也应该用内地买不到的脚丫膏照料一下。珠宝首饰:金银饰品花钱最多珠宝首饰:金银饰品花钱最多珠宝首饰:金银饰品花钱最多珠宝首饰:金银饰品花钱最多在深圳,很多新人的结婚钻戒都是在香港买的。香港的金饰珠宝店可谓星罗棋布,尖沙咀的弥敦道、中环的德辅中和皇后大道中是其中三个珠宝店集中地。现今香港的金饰店,有新旧两派之分。谢瑞麟、周生生、周大福、六福、景福等店属于旧派一类,售卖的是 9 9 9千足纯金制品,但也兼售前卫金饰,镶工精细上乘。而像“点睛品”、“ J U S T G O L D J U S T D I A M O N D”等新一代金饰店,则以时代女性为对象,讲求时尚与个性,着重创意与风格。看了“点睛品”这类店,你才知道原来黄金可以一点儿也不俗气,也可以很时尚。需要格外提醒你注意的是香港的金饰价格与内地有所不同,它由两部分构成:金价和手工费。做工越复杂、越精细的饰品,手工费也就越贵。所以不要只看张贴在门口的当日金价哟!初进珠宝店,你会觉得香港的钻石同样的克拉比内地的反而贵很多,其实不然,香港钻石的颜色和净度比内地的钻石要好得多。珠宝去周生生、周大福、 T S L等老字号买比较好,小的珠宝店就不用去。运动休闲用品:不要错过运动休闲用品:不要错过运动休闲用品:不要错过运动休闲用品:不要错过““““花园街花园街花园街花园街””””如果你是一个体育迷,那可不要错过旺角的花园街。这里被称为“运动街”。在花园街与亚皆老街交界至山东街的一段短短两个街口,便有不下 2 0家的体育用品专卖店,差不多所有体育用品专卖店,差不多所有的体育用品及器材在这里都能找到。但最多的还是运动鞋。价格并不比内地便宜,运动鞋甚至还贵,不过各种配件齐全多了,进口的攀岩配件便宜一些。还有就是一旦碰上折扣,就实在太有诱惑了。电子产品:电脑音响十分合算电子产品:电脑音响十分合算电子产品:电脑音响十分合算电子产品:电脑音响十分合算除了女性关心的时装和化妆品外,要买便宜的电脑可以到九龙位于深水土步的小商店或路边摊,特别是鸭寮街售卖的二手电脑和手机,游客可以尽情讨价还价一番。丰泽电器行质量有保证,但略贵些。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香港电脑上安装的系统是全英文的,游客回内地后一般需要重装系统才能打中文。香港的数码相机和配件也比内地便宜得多,音响的差价也较大, M D播放机的款式新,好多款式在内地都看不到,不过有“水货”和“行货”之分。其中, S O N Y的东西比同类产品稍微贵一些。香港还是购买世界名牌电器、摄影器材的最佳地点。其中丰泽、百老汇等连锁店,是规模大、有信誉的商号。手表:世界名表应有尽有手表:世界名表应有尽有手表:世界名表应有尽有手表:世界名表应有尽有不分男女,手表也是被访者在香港选购的重点。据介绍,在香港可以看到很多内地见不到的好表,价钱便宜过内地很多。比如卡地亚 t r i n i t y,内地要 1 3 3 0 0元,香港只要 7 1 0 0港币;再如 O M E G A,价格大约是内地价的七成;至于 T a g H e u e r,差价也不小。手表特别推荐时代广场前的大上海钟表店,店不大,但态度好,信誉好;旺角也有不少表店;尖沙嘴比其他地方贵 2成。时尚表方面, S W A T C H与内地价钱差不多,但有内地没有的表带等配件,不妨买一两根表带,送人自用皆宜。 S E I K O表款式比内地多多了,喜欢日剧的朋友可以多看看。夏季快结束的时候和圣诞节前后正是香港服装、鞋类打折最狂的时候,购物非常合算。““““八达通八达通八达通八达通””””乘车方便乘车方便乘车方便乘车方便在香港,乘坐各种交通工具都需要备足零钱,尤其是巴士和有轨电车,携带大量的硬币显然十分不便。如果一到香港就先买一张“八达通”卡就免却了这样的烦恼。拥有它不仅可以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而且还可以在一些商店消费。卡内钱用完可充值。九龙塘站:九龙塘站:九龙塘站:九龙塘站:九龙塘站是香港地铁线和火车线的交会点,从罗湖过关或直抵红怖火车站的游客,想换乘地铁都必先经过这里,因此我们的第一站就先在这里停留。由于位于地铁与九广铁路惟一交会点,因此这里的人口密度相当大,常常可见到大包小包的内地游客满心企盼而来或满载而归。就连商场里的服务人员的国语,都要比其他地方的说得更好些。又一城是九龙中区最大型的高级购物中心,就位于九龙塘站上盖,楼高 7层,面积逾 9万平方米,拥有超过 2 0 0家商店。好,锁定目标,喜欢化妆品的先跟我来—— C H A N E L(香奈儿)、 L A N C O M E(兰蔻)、 E S T E E L A N D E R(雅诗兰黛)、 S H I S E I D O(资生堂)、 B I O T H E R M及 L U S H等等数不胜数的世界名牌化妆品,让女人心跳指数急剧上升。然后,我们的下一个目标是衣服了——香港只此一家带中式潮流玩味的 R E D D R A G O N、名媛淑女以及办公室女郎都钟爱的 J E S S I C A、高档男士服装 D A N H I L L、轻便休闲服 E S C A D A S P O R T、 E S P R I T、 P O L O J E A N S C O、 S P O R T M A X、 I B L U E S、全球首家设有 A G N E S B. F L E U R I S T E的 A G N E S B.概念店……又一城内的一站式购物非常方便,这里拥有全港最多影院的 A M C超顾影院及全港最大型的“欢天雪地溜冰场”,汇聚了 2 5间高级食府。购物的同时,这里的咖啡座也很有特色,可以在“皇后饼店”享受经典港产片《阿飞正传》的怀旧情怀,然后在 D E L I F R A N C E法式路边茶座静观众生相,流连于 P A C I F I C C O F F E E把玩最新的影音器材与计算机,在 L O G- O N创意生活百货店中的半透明咖啡屋喝一品潮流味道,或者到叶壹堂( P A G E O N E)书店中呷一口书店咖啡文化。尖沙咀站:香港中的香港尖沙咀站:香港中的香港尖沙咀站:香港中的香港尖沙咀站:香港中的香港尖沙咀无论食宿消费娱乐,各方面都是包罗万有,完全满足各地游客需要。有五星级海景酒店也有供应平价床位的重庆大厦,弥敦道两旁的电器、珠宝店,加连威老道出口成衣店,诺士佛台酒吧区及天星码头旁的大型购物商场,处处都是香港魅力所在。中港城展示香港魅力中港城展示香港魅力中港城展示香港魅力中港城展示香港魅力中港城在尖沙咀的广东道上,同时连接中港客运码头,交通十分方便。这座 5层的大型购物商场,极富欧陆色彩。名店汇聚各式潮流时尚、高级消费品及寰宇美食包括 M a B e l l e(玛贝尔钻饰)、 V i t t o r i o G i n v a n e、 W o r l d J e w e l l e r y(世界珠宝)、 W o r l d V i s i o n(世界视力)、 L M L u l u及 C a s h m e r e F a s h i o n等等,为国内旅客展示香港迷人的生活魅力……新年促销快讯:参加“信和自游行”的游客只要在中港城购物消费满港币 3 0 0 0元(每人计算),就可获退还已经缴交的人民币 2 5 0元交通费,让顾客“免费游香港”。 D F S D F S D F S D F S太阳广场最大免税店太阳广场最大免税店太阳广场最大免税店太阳广场最大免税店这是一间号称亚洲最大的免税商店。这里除了网罗欧美名牌皮件、珠宝饰品、手表、香水化妆品与设计师作品外,你还可到此地购买一些“到此一游”性质的纪念品。如配合香港发地节庆、艺术活动的纪念品、糖果、巧克力等等。地址:香港尖沙咀北京道 8号。交通:地铁尖沙咀站步行 3分钟新世界中心天天都有名牌展新世界中心天天都有名牌展新世界中心天天都有名牌展新世界中心天天都有名牌展新世界中心位于尖沙咀东南端,在半岛酒店的斜对面,邻近新世界酒店、丽晶酒店。新世界中心依海而建,楼高 5层,有 2 5 0余间商店。时装店、珠宝店、古董店、音乐器材店及各地餐厅一应俱全,另外还有多个大型展厅,常举办一些世界知名品牌的展览,是一个集购物、休闲、美食于一体的多元购物中心。旺角站:这里好比上下九旺角站:这里好比上下九旺角站:这里好比上下九旺角站:这里好比上下九旺角是指从九龙地区北部的窝打老道到界限街一带。旺角在香港人的心目中,或许相当于上下九在广州人心目的地位。这里是许多南下的游客最经常到达的购物热点,出了地铁旺角站,人、车与招牌像洪水一般涌来,凸出到路中央的招牌、幌子,拥挤的商店,宛如是广东的繁华街道。一天之中,人潮从没停过,像是过节一般,想走路不碰到车与行人是相当困难的。信和广场买青春信和广场买青春信和广场买青春信和广场买青春在旺角,大型且集中的一站式购物商场很少,多数是小街小巷与独立的小店铺。旺角的购物中心与铜锣湾或尖沙咀的商场大不一样,这里是年轻人的天下,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信和中心( S I N O C E N T R E),明星照片、 C D、 V E D、 D V D、漫画、日本杂志写真集、杂货小玩意等应有尽有。地址:弥敦道 5 8 0号。先达广场买手机先达广场买手机先达广场买手机先达广场买手机在香港买手机,行家会推荐两个地方,一个是深水叭,一个就是离市区较近的旺角。旺角的手机店不少,先达广场一楼就聚集了许多手机店。而先达广场二楼和三楼跟信和中心一样有许多小店铺,都是年轻人喜欢的小东西,特别是日本精品、化妆品和各种出版物,各种流行卡通玩偶配件和日本同步推出,相当受欢迎。地址:旺角亚皆老街 1 0 5号。奥海城西九龙最大商场奥海城西九龙最大商场奥海城西九龙最大商场奥海城西九龙最大商场严格上来讲,奥海城不算在旺角地铁站范围内,从地铁奥运站到奥海城是最直接快捷的方法。不过奥海城与旺角相隔并不远,而且它也是离旺角比较近的大型购物一站式商场。奥海城是西九龙区最大型的娱乐购物商场。面积达 8 0万平方米、超过 2 0 0间名店。奥海城首创香港商场内全天候室内广播系统,场内 1 5部等离子电视、大型电视幕墙及美食广场内 3部大型投射屏幕,不停播放最前线信息及娱乐节目。娱乐设施还包括有百老汇 6大厢房戏院,可欣赏香港以致美国好莱坞的首轮电影,全天候光幻高科技保龄球场,以及市区罕有一站式高尔夫球练习场及健身室。中环站:都市里的大都市中环站:都市里的大都市中环站:都市里的大都市中环站:都市里的大都市中环是全香港的商业中心,最高档的写字楼、顶尖的购物商场、酒吧集中地兰桂坊都集中在这里。它在香港的地位,就像天河北之于广州。而从这里的苏豪区往上走,会领略到半山高尚住宅的特色,而连接中环至半山区的正是全球最长的一组室外自动行人电梯。山顶的凌霄阁和山顶广场,更是游客必到景点。置地广场东洋味置地广场东洋味置地广场东洋味置地广场东洋味置地广场的日本味十分浓。更重要的是,那些设点的品牌简直就是为迎合日本人口味而设的。若你是一线名牌男女,又不希望浪费太多时间在走马看花的购物行为上,这里的购物环境和面积会适合你的。地址:香港中环毕打街,地铁中环站置地广场出口太子大厦旗舰中心太子大厦旗舰中心太子大厦旗舰中心太子大厦旗舰中心太子大厦一楼商店林立,不少世界知名品牌都将旗舰店开在此地, R A L P H L A U R E N、 C A T I E R、 H U G O B O S S等等,你能想到的超高价名牌这里都有,到处散发着奢侈和豪华的味道。值得一睹的是名店中的名店—— C A T I E R旗舰店,上下两层,是仅次于东京和纽约的 C A T I E R全球第三大专卖店。这里展出的镇店之宝、全港独家的古董系列,必能让你了解到奢华的真正含义,亦提供珠宝订做服务。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地铁中环站太子大厦出口太古广场酒店聚会名品荟萃太古广场酒店聚会名品荟萃太古广场酒店聚会名品荟萃太古广场酒店聚会名品荟萃再走过一个地铁站是金钟,这里也有不少大商场进驻。如太古广场:太古广场集结了港岛 3大高级酒店(港丽酒店、港岛香格里拉、万豪酒店),同时有三家大型百货公司:年青潮流服饰化妆护肤集中地的香港西武、搜罗各大名牌服装设计和品牌精品的连卡佛和具有传统英伦气派的马莎百货。太古广场共分成四层,云集超过 1 4 0间国际顶级品牌,包括 C A R T I E R(卡地亚)、及 T I F F A N Y& C O(蒂芙尼)令人爱不释手的珠宝首饰,亦有全球潮流人士趋之若鹜的 L O U I S V U I T T O N专门店。地址:香港金钟道 8 8号。铜锣湾站:铜锣湾站:铜锣湾站:铜锣湾站:铜锣湾是香港的购物热点。超摩登的时代广场、日资百货公司、时尚流行的精品店都不容错过。渣甸坊的货摊,更是抢购平价货品绝佳胜地。铜锣湾的包容性让人欣赏,最贵的东西与最便宜的东西那么堂而皇之地并列在一起,大概也只有香港才做得到吧。不过这里主要还是以出售中偏高档及高档品牌著名,所以锁定专卖店集中的商场是节省时间和体力的好办法。时代广场:敲响新年钟声时代广场:敲响新年钟声时代广场:敲响新年钟声时代广场:敲响新年钟声时代广场是香港铜锣湾地区的最大商场,卖场采用百货公司的分层陈列概念,不同种类的商品分层分区陈列,属性相近的商品也会置于同一个楼面。时代广场共有 1 3层的楼面,里面各国知名服饰品牌、精品充斥其中。在这里你只要记住一个准则:越往上行,商品价格越低,港产品牌也越多。时代广场已成为铜锣湾的标志之一,每年元旦来临之际,这里总要举行迎新年倒计时仪式。数十万市民在此欢庆新年,将时代广场围得水泄不通。地址: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 1号交通:地铁铜锣湾站步行 5分钟利园:名店中的名店利园:名店中的名店利园:名店中的名店利园:名店中的名店利园可能是香港大型购物商场中铺子数量最少的,从地下室到地上 4楼,大约只有 4 0间大型店铺,却云集了世界时尚史上绝对可以排上前 1 0 0名的众家名牌,可以称得上是名店中的名店了。这里不但每家店的知名度高,而且店面面积也很大,每间店铺卖场之宽敞与舒适为全港之最。最上 3层楼则是餐厅,平日里都有很多明星前来“帮衬”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3 3号交通:地铁铜锣湾站步行 3分钟世贸中心:女性上班族最爱世贸中心:女性上班族最爱世贸中心:女性上班族最爱世贸中心:女性上班族最爱世贸中心是大型连锁的时装大卖场,也是香港女性上班族的最爱。这里随时都可以看到为上班族女性所设计的促销活动。这里的 2楼至 4楼是餐厅部分,且餐厅的设计均是面向铜锣湾的避风塘,用餐时随时都可以欣赏到美丽的风景。地址:从铜锣湾站的骆克道出口出来步行 3分钟香港地铁便民手册香港地铁便民手册香港地铁便民手册香港地铁便民手册地铁是香港居民、游客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全长 8 2. 2公里,共有 4 4个站,每天载客量达 2 2 0万人次。地铁路线包括:观塘线、荃湾线、港岛线、东涌线与机场快线共计 5条,互相联系港岛、九龙、荃湾、将军澳和东涌,又可于九龙塘站转乘火车,另设机场快线来往机场与市区。每天清晨 6时左右开始行走直至午夜,每隔数分钟即有一班,车费由 4元(两个站)开始。同时,还有轻铁(轻便铁路)行走新界、屯门与元朗之间,另有接驳巴士往较偏僻地方。搭乘地铁小贴士搭乘地铁小贴士搭乘地铁小贴士搭乘地铁小贴士 1.坐地铁,最方便的就是买一张八达通,全线畅通,而且八达通在香港的作用可不仅仅只是车票,有很多便利店都可以当“卡”来“刷”,同时便利店还可以充值。不过香港的地铁相对比较贵,坐几个站马上十几块就没有了,所以最好要贮备好“弹药”。 2.坐电梯时,请注意靠右站,左侧是“超车道”,是方便赶时间的人快步通过用的。 3.香港在公共交通工具、市场和部分公共场所都禁烟,因此千万不要在地铁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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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本旅游A本文地址:http://www.66weiyou.com/riben/post/108237.html发布于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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